其實,超市以違法手段應對商品失竊問題,除了知法犯法或者根本就忽視了法律的存在外,還有一個理念上的誤區就是以“縱”代“防”,沿襲了“有罪推定”的法律舊習。比如強制封包、檢查購物小票等,就是為了在購物終端設置關卡,造成有盜竊企圖者的犯罪事實,以至不惜將所有消費者都設定為“嫌疑人”。
筆者專門采訪過超市的防盜問題,有些超市采取的一些所謂防盜措施聽起來就令人哭笑不得。如有超市對一些價值高或失竊損耗率高的商品,只在貨架擺放空盒包裝,需要消費者付款后才能拿到商品;還有超市將水壺一類的日用消費品的壺蓋擰下,顧客只有拿著壺體付款后才能得到壺蓋。這種做法除了給顧客購物帶來不便外,本身也對廣大消費者構成了“有罪推定”的侮辱。
實際上還有更荒唐的所謂防盜舉措。一家超市在介紹他們的防盜經驗時舉了一個這樣的“范例”,竟然是將一些高價值的商品有意放在偏僻的角落,并故意將燈光放暗,然后再重點監控,其目的當然不言自明。而為了做到“人贓俱在”,超市還規定保安人員若發現哪位顧客有偷盜的傾向,一定要等此人將東西偷到手后走出商店,再一擁而上將其拿下。據說超市還具體規定了要讓“攜物者”走出門口多少步,才可動手,以防被抓者狡辯自己是忘了付款。聽起來此規定倒是十分專業,但卻令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超市“防盜”顧名思義重點應該是“防”。而“防”的本意就是“防備”或“防患于未然”,即讓可能發生的事情不發生,這才是“防”。而讓本能防止發生的事情發生了,這就叫“縱”,幾乎與給人下套差不多了。前面提到的超市貨架只擺放空包裝,或者將某些商品的配件故意分離,暗含的意思就是“誰愛偷誰偷,偷了也沒用”。而后者的做法干脆就是引誘或等著你來上鉤偷竊,這都是典型的以“縱”代“防”的超市管理誤區。
超市是大眾消費場所,消費者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人身權益不可侵犯。不要說有的消費者可能出于種種原因忘記付賬,就是有意的,超市也沒有權力僅憑所謂一雙“慧眼”就斷定誰是君子誰是小人。即使是“抓賊抓贓”,也得講點管理的藝術與策略。在這方面,國外有些超市防盜的辦法就很值得借鑒,比如有的超市保安人員,見到有偷竊傾向的人時,會主動送上一個筐,并關心地告訴他“把身上的商品放在筐里會方便一些”。還有的是在收銀臺前提醒顧客:“您是否還有東西忘記付款了?”僅僅一個暗示,就達到了防盜的目的,既簡單又文明。而對那些執迷不悟的嫌疑人,人家是專門設立一個無人的房間,請被疑顧客獨自進去自我“查驗一下是否有不需要的商品”,既顧全了嫌疑人的面子,也保護了超市的商品。可見,超市防盜是“防”還是“縱”,不僅體現了超市的管理水平,也是社會文明發展的印證。中國零售業應強化品牌資產管理(作者:姚意克)
品牌是什么?品牌不僅是一個名稱或標志,更重要的是一種品質,一種綜合素質。
中國零售業迅速發展,與外資零售企業相比,本土企業不是缺少品牌,而是缺少對品牌資產的管理。
問題是品牌建設的努力,不象價格戰形成的促銷那樣可以即刻見效,那么在這個因追求短期利潤而承受極大壓力的商業社會里如何循序漸進地贏得品牌并擁有品牌資產呢?
我們缺的不是錢,缺乏的恰恰是更優秀的企業品牌意識。我們應該意識到只有先進文化可以成就品牌,只有高素質的員工可以成就品牌。我們需要造就的是一大批勤奮鉆研、務實肯干的現代化零售業大軍。從中國共產黨的實踐中,我們可以學習到很多,我們接受全球經濟的比賽規則和先進管理經驗、技術,但我們更需要在各種生產要素的組織和潛能上發揮得更好。
對新時期面向國際化競爭的中國零售企業,和我們的企業領導通過思想意識和價值觀念的革命,也就是個人心智的覺醒和企業道德的全員倡導,才能創造有競爭力的現代大型連鎖零售企業。
讓員工成就品牌,其產出自然可觀。這也是品牌資產管理的主體內容。中國民族商業的生死存亡就在于再造組織、嚴格管理,從內到外樹立全員投入的企業品牌管理意識。
附件下載區: 鼠標左鍵單擊文件進行下載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