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具有大型商場不可比擬的距離、購物、時間、服務等方面的便利性。在便利店照明設計因環境條件差別很大,所以要根據實際情況處理,但主要體現在便利性,所以時間一般控制在5-10分鐘。便利店在燈光方面的一般規律是:照明照度在1000lux左右,顯色性Ra>80,色溫TC在4000K。
國內很多區域并沒有按照暖色調的設計要求執行,其燈光現狀有以下不足:一是便利店燈組不夠、二是便利店大部分采用白色光源,三是便利店現有燈光設計還不夠完善,需要區域、照度、色溫等方面進一步細分。
我們推選燈光運用更加成熟的北美地區的零售設備及建筑照明標準作為參考:
總體暖白光,冰柜區域冷光,食品及精品柜溫暖爐火光。(如有便利店設計需求,請搜索:萬維設計)
按照消費者心理色彩舒適性原則,使總體色彩還原早9點,下午4點的3900-4500K溫暖日光色彩。在冰柜,冷柜區域使用9000K冷白光突出冷飲品的誘惑;快餐區域增加更溫暖的3000K射燈及背景燈,突出食品視覺色彩,同時增加環境友好程度,改善員工工作環境感受。
合理的便利店照明設計,可以解決光管閃爍,員工疲勞,光源損壞頻繁等問題,采用可靠節能的LED照明系統,可以節約能源消耗。同時,顧客感受舒適,進店率增加,提高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