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加多寶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寶與廣藥集團“王老吉”商標侵權糾紛案裁定。
裁定書認定,一審判決采信的證據在內容與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決定撤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本案發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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