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業界關注的“江小白”商標案,在歷經多次審判之后,終于迎來了最后的結果。
1月6日,北京商報記者從重慶江小白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小白公司”)得到消息稱,企業已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的《行政判決書》,對“江小白”商標審理終結,判定江小白公司勝訴。
根據江小白公司提供的信息,企業于1月3日收到了最高法的行政判決書,得到勝訴消息的同時,最高法還撤銷了此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行政判決,并宣布此次判決為終審判決。這也意味著圍繞“江小白”商標產生的糾紛正式落下了帷幕。對此,江小白公司表示,最高法的最終判決為此事畫上句號,也為江小白酒業有限公司專注于生產經營提供了保障。
據了解,“江小白”于2011年12月創立并申請注冊商標,自2013年開始歷經商標異議程序、商標異議復審程序、商標無效宣告程序,于2017年商標無效宣告行政訴訟一審獲勝;2018年二審失利,隨即提請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前后共歷時七年。
尤為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年初,當業界獲悉江小白公司與重慶江津酒廠(集團)有限公司之間的商標官司中,江小白公司的訴訟請求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時,有不少聲音猜測,江小白公司將無法擁有“江小白”商標專用權。不過,江小白公司隨后便發布了聲明,稱除了江小白公司自己以外,沒有任何酒企持有“江小白”商標。一時間,關于“江小白”商標未來歸屬的討論甚囂塵上。甚至有多家公司公開為江小白公司站臺,諸如衡水老白干、酒仙網、1919等企業負責人均通過微博、朋友圈發文的形式為江小白公司“助威”。
如今事件以江小白公司的勝訴告終,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也并不意外。有觀點指出,“江小白”商標事件從法理上來看是極為簡單的,即江小白公司在品牌保護層面上有所缺失,造成了事件的持續發酵,但從整體上來看,這樣的情況并不會在實質上對企業的品牌形象和銷售情況造成影響。或許短期內會存在品牌混淆的情況,但從長期情況來看,由于江小白的消費者品牌偏好比較明顯,也有充分的辨別能力,因此很難給企業帶來實質性的傷害。從事件發酵到如今勝訴消息傳出,中間相當長時間內江小白的市場表現也能夠說明這一點。
不過有業界觀點提醒,“江小白”商標案盡管得到圓滿解決,但對于江小白公司而言,未來如何構建品牌保護體系,鞏固和完善品牌知識產權體系,將極大考驗企業運營團隊的智慧。與此同時,這一事件也為相關企業的商標注冊管理工作提出警示,接下來或將進一步推動白酒這一傳統產業對于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
(來源:北京商報 記者 薛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