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論
第一條 連鎖企業(yè)績效評估的目的
一、 作為對各店獎勵的依據
二、 作為對各店懲罰的依據
三、 作為對各店提出應改善問題的依據
四、 作為本連鎖體系各店劃分等級的依據
第二章 評估對象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
一、 直營店
二、 特許經營店
第三章 評估人員
第三條 評估人員
一、 由總部的營業(yè)部及各店組成評估小組,負責各店的評估工作,由營業(yè)部負責召集。
二、 每五間門市選一位店長擔任。
三、 營業(yè)部二人。
第四條 月評估由區(qū)主任就評估結果會審(抽評);季評估由營業(yè)部區(qū)主任就各店每月的評估結果進行評選,并由區(qū)督導就當季評選結果進行會審;年度評估由區(qū)督導就各店每季的評估結果再進行評選;總經理就當年評選結果進行審核。
第五條 特許經營評估人員
一、 總部營業(yè)部二人。
二、 加盟店以每10家為一組,可推選出2位參加評估,加盟店主以不評估自己店為原則。
三、 為使評估公平,每次評估方式皆由評估委員會決定在下列模式中擇一而行。
1. 交叉評估(采用區(qū)域交叉,例如A區(qū)—B區(qū)—C區(qū)—A區(qū))。
2. 抽簽評估(不抽自己區(qū)域)。
第四章 評估時間
第六條 例行評估:
一、 每日評估一次,并提出報告(每月10日為評估時間)。
二、 每季(4月、7月、10月、1月的10日)綜合當年個月成績評選。
三、 每年(1月10日)綜合當年各季成績評選。
第七條 績效評估
一、 每月評估一次,并提出報告。
二、 每月10日為評估統(tǒng)計時間。
第五章 評估內容
第八條 評估內容
一、 人員士氣、服務水平評估
1. 每月是否依規(guī)定輪流值班、休假?
2. 員工請假率是否太高?
3. 每日營業(yè)時間是否按規(guī)定?
4. 每日店早會是否召開?
5. 員工出勤的狀況是否依規(guī)定?
6. 員工出勤是否依規(guī)定打卡?
7. 公司各項訓練是否參加?
8. 是否落實追蹤教育訓練?
9. 人員是否皆能善用公物,愛惜資源?
10. 對店內設備操作是否熟悉?
11. 員工的服裝儀容是否合乎規(guī)定?
12. 員工是否著規(guī)定制服?
13. 是否有入店招呼及送客招呼?
14. 對待顧客時,是否親切有禮?
15. 是否未曾觸犯賣場禁忌事項?
16. 員工對待顧客的服務態(tài)度是否主動?
17. 員工是否熟悉應對用語及技巧?
18. 個人物品是否放置定位?
19. 是否按規(guī)定填寫表單并確定執(zhí)行?
20. 店長是否每日填寫店長日志?
二、 商品管理評估
1. 商品是否按先進先出的原則處理?
2. 報廢損耗商品是否填入報表?
3. 商品進貨明細及單據是否保存完整?
4. 是否有商品缺貨,而員工不知的情況?
5. 商品是否依分類置于指定處?
6. 儲物架是否發(fā)生商品過期、損壞但仍放置的情況?
7. 原材料、包裝、工具是否依規(guī)定放置?
8. 對于商品知識,員工是否皆有基本常識?
9. 設備保養(yǎng)及維護方式是否按規(guī)定執(zhí)行?
10. 商品原料、包裝是否備齊?
11. 是否常發(fā)生缺貨的情況?
12. 原材料不足時,是否立刻補充?
13. 店卡、訂購單是否隨時補充?
14. 商品包裝材料是否依規(guī)定?(材料、規(guī)格)
15. 銷售商品是否依規(guī)定逐筆打入收銀機?
16. 是否按訂貨規(guī)定向公司定貨?(時間、流程)
17. 是否發(fā)生私下向外廠商訂貨,而公司不知道的情況?
18. 商品制作程序是否正確、迅速?
19. 商品包裝是否干凈、迅速?
20. 是否銷售變質商品?
三、 環(huán)境整潔評估
1. 門口、騎樓是否整潔?
2. 價目表、招牌是否整潔?
3. 陳列臺是否保持清潔?
4. 機器是否隨時保持干凈?
5. 運行設備、器具是否保持整潔?
6. 天花板、地板是否保持整潔?
7. 冷凍杠、冰箱是否保持清潔?
8. 烤箱是否保持清潔?
9. 油炸機是否每日清理?
10. 營運設備是否定期維護保養(yǎng)?
11. 營運器具、設備是否使用后立刻清洗?
12. 辦公室(倉庫)是否保持整潔?
13. 清潔工具是否依規(guī)定放置?
14. 是否備有傘架(桶)、腳踏墊等防水工具?
15. 海報、廣告牌、店卡是否依規(guī)定放置?
16. 賣場是否播放音樂?
17. 空調、燈光是否按規(guī)定開啟?
18. 柜臺是否保持整齊、干凈?
19. 前場環(huán)境是否保持整齊、干凈?
20. 后場環(huán)境是否保持整齊、干凈?
四、 錢財管理評估
1. 是否依規(guī)定時間將前日營業(yè)收款匯回總公司?
2. 每月是否按規(guī)定繳交貨款給公司?
3. 每日是否填寫收銀日報表?
4. 收銀誤打時,是否填寫收銀誤打記錄表?
5. 收、找錢時是否按標準術語向顧客說明?
6. 是否依規(guī)定將大鈔、有價券放于指定處?
7. 是否依規(guī)定開力**交給顧客?
8. 顧客未取走的單據是否按規(guī)定處理?
9. 更換收銀機紙卷是否正確、迅速?
10. 是否有漏打收銀機的情形?
11. 收銀是否常無零錢可找?
12. 每日結帳時,是否發(fā)生收支不符?
13. 人員是否有辨識偽鈔的能力?
14. 收零金、零用金是否區(qū)分使用?
15. 服務人員身上是否均未攜帶錢?
16. 交接班是否按規(guī)定辦理?
17. 結帳完畢后是否清機,并開啟收錢機?
18. 誤打**的情形是否增加?
19. 收銀結帳金額是否常有誤差?
20. 表單是否整理定位?
第九條 績效評估
一、 營業(yè)目標達成率
1. 評分標準以20分為基準分數。
2.實績達目標100%,達到者得20分,每未達到1%,倒扣0.2分,超過目標100以上者, 每超過1%加0.1分。
二、 毛利目標達成率
1. 以不超過預估額為基準。
2. 實際發(fā)生額與預估額符合時得20分。每低于預估額20%,加1分,高于預估額1%加 0.1分。
三、 費用預估控制
1. 20分為基準分數。
2. 實績達目標100%者得20分,每未達1%,倒扣0.2分,超過目標100以上者,每超過 1%加0.1分。
四、 營業(yè)額成長率
1. 以10分為基準。
2.實績達總目標100%得10分,每未達1%,倒扣0.2分,超過去年實績100%以上者,每超過1%加0.1分(開新店以第1項加重記分)。
第六章 評估方式
第十條 實地評估由評估小組人員到各店現場實際評估。
第十一條 資料評估依據會計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評估。
第十二條 抽查評估利用不定期抽查或請顧客至各店消費調查。
第十三條 競賽評估于遇舉辦促銷活動或店競賽時,由評估小組針對活動期間進行評估(視期限長短,采用抽查式評估),評估結果計入該次總評估中。
第七章 評估的結果及處理
第十四條 (例行評估(包含不定期評估表Xn次)的總評估分數*40%)+(績效評估的總分數*60%)=總得分
第十五條 評估結果的分級。
一、 A級店90分以上;
二、 B級店80—90分;
三、 C級店70—80分;
四、 D級店60—70分;
五、 E級店60分以下。
第十七條 各店評估后的獎懲另行于評估前10天公告。
第十八條 評估為D級店或E級店,則應列入門市自強計劃處理,若超過三個月仍無起色,由營業(yè)部主管與店長或加盟主共同決議是否遷店或關店。
第十九條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告實施。其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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