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和塔吉特是美國的象征。兩個公司都誕生于1962年,塔吉特的出生地是大城市明尼阿波利斯,而而沃爾瑪來自阿肯色州的小城鎮本頓維爾。四十年間,它們吞噬了百貨商店的大部分市場,取代了后者在美國零售業的主宰地位。這兩個折扣零售商巨頭的成功之道都是,通過與廠商的密切合作拿到優質低價的商品,和不斷的擴張。
塔吉特簡介:
策略: 以折扣價出售最新潮流商品,頻繁的貨品周轉使顧客養成了這樣的習慣,一旦看中什么,就趕緊買下,而且經常回來看看有什么新貨上市。
內部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塔吉特是一個很難對付的談判者。為了達成與塔吉特的一筆價值2700萬美元的交易,服裝設計公司Mossimo不得不終止他與狄樂百貨的合作關系,而這項合作占公司總銷售額的比例超過40%。
企業之星:John Pellegrene,公司的前市場營銷總監,其負責過的成功案例有Michael Graves collections、 hip bulls-eye advertising campaigns和Club Wedd bridal registry。
光輝事件:2000年,代頓-哈得森(Dayton Hudon)更名為塔吉特集團(Target Corp.)以向它最賺錢的分公司致敬, 塔吉特在2002年為集團貢獻了將近370億美元的收入。
不光彩事件:2002年8月,憤怒的顧客和南方貧困地區法律中心(Southern Poverty Law Center)控告帶有“88”標識的服裝商品是一種白人至上主義者的象征。最后,塔吉特召回了這些商品。
企業文化:根據“飛機禮儀(jetiquette)”的規定,乘坐公司飛機的高層管理者自己充當乘務員,自己做飯并打掃衛生。
沃爾瑪簡介:
策略:以降低利潤的方式來擴大銷量,樂意減少每件商品的利潤,追求的是大銷量。
內部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沃爾瑪的一些超級中心(Supercenter)的年收入超過1億美元。一家成功的沃爾瑪商店的經理年收入超過10萬美元。
企業之星:David Glass,前首席執行官,他將沃爾瑪創始人山姆•沃頓的經營準則發揚光大,沃爾瑪在其任內的增長是所有時期中最大的。
光輝事件:2002年4月,沃爾瑪成為美國最賺錢的公司,凈收入達66.7億美元,首次在財富500強中位列榜首。
不光彩事件:1992年12月,美國NBC的Dateline節目對沃爾瑪進行曝光,其時,沃爾瑪正在進行“美國制造”廣告活動,而Dateline節目中提供的膠片顯示,在孟加拉一些條件極差的工廠里,一些孩子正在縫制沃爾瑪的服裝。
企業文化:“Give me a W!”是沃爾瑪團隊成員自己的口號,還包括沃爾瑪式的臀部搖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