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力資源專員都知道,在每年的9月30日前,許多美國雇主都必須向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提交《雇員信息報告》(EEO-1)。 在報告中須按種族、民族和性別列出從事指定工作的雇員數量。
現在,根據EEOC的最新要求,雇主今年提供的雇員信息將與往年有所不同。考慮到零售業員工的多樣性,新要求可能對許多零售商帶來挑戰。
EEO-1報告:基本情況
雇員數在50人以上且擁有5萬美元聯邦合同的雇主,或雇員數超過100人的任何雇主(無論是否擁有聯邦合同),均必須提交EEO-1報告。報告中須列出報告年從7月至次年9月的雇傭情況。
EEOC利用報告中的信息作為執行民權法律法規的依據,以及利用這些信息來研究行業就業趨勢。
例如,在2004年,EEOC利用從報告中得到的數據發表了兩份關于零售業員工多樣化的調研報告,一份調研報告聚焦“高端”百貨店,另一份調研報告則聚焦零售業的配送中心。
許多專業人士認為,這表明EEOC可能針對零售業采取更多行動。聯邦合同合規計劃辦公室(OFCCP)也使用報告中的數據來選擇聯邦承包人。
新要求
在2007年的EEO-1報告中,雇主提供的雇員信息將與往年有所不同。
種族和民族類別:雇主須要求所有雇員明確自己所屬的種族和民族類別,依據是EEOC最新確認的分類(包括“兩個或兩個以上種族”類別)。為此,雇主須了解EEOC對每個種族和民族類別的定義,再據此要求雇員正確歸類。
工作類別:雇主必須根據“管理人員”(managers)的當前職責,將其歸入新的“高級官員及管理者”或“初級/中級官員和管理者”一類。雇主必須依據EEOC的最新指南,確定哪些業務人員和財務人員須歸入“專業人員”一類。
這些新要求旨在提高EEOC和OFCCP跟蹤雇員中的少數民族人口和女性的變化趨勢,以及高管人員的變化趨勢。
零售商和自我確認身份
由于員工的分散性,零售商在滿足EEOC新要求方面可能會遇到獨特的困難。已經可以通過電子方式與員工交流的零售商可通過網絡要求員工提供其個人信息。
沒有電子方式的零售商則需要以紙頭方式收集信息。人力資源部門和薪酬部門必須檢查職位和崗位,確定如何將員工進行歸類。
如果現在開始準備,則滿足新要求還不算太晚。許多零售商也許會發現,新要求讓他們更能吸引、留住和培養少數民族員工和女性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