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30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五屆三十六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通過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二、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人民商場(集團)綿陽有限公司(下稱:綿陽公司)擬于近日與四川興力達集團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興力達集團)及其實際控制的四 川興力達百貨有限公司(下稱:興力達百貨)簽訂《租賃協議》,興力達集團及興力達百貨將興達廣場項目裙樓地上一層至五層商場(總計建筑面積 27616.675平方米,下稱:興達商場)及在該物業內的所有經營性資產,出租給綿陽公司,租期15年,年租金500萬元,免租期為自本協議簽訂后六個 月。 另,興力達集團同意將興達廣場六樓除集團本部、千佛山開發公司辦公場所以外的原興力達百貨使用的辦公場所(面積約2100平方米),自綿 陽公司進場之日起免租提供給綿陽公司自用五年,第一會議室由興力達集團、綿陽公司共用五年(承擔使用期間的費用);興力達集團同意將興達廣場地下室負二層 50%的停車位(興力達集團劃定固定區域)免費提供給綿陽公司使用。 三、通過關于收購興達廣場項目的議案:綿陽公司擬與興力達集團及興力 達百貨簽訂《產權轉讓協議》,興力達集團及興力達百貨將興達商場的房屋所有權、標的物業對應的3403.88平方米土地使用權、標的物業內的相關設備用 房、設備、裝修、興力達百貨在標的物業內的所有經營性資產,以及該商場內的物業經營與物業管理權,出讓給綿陽公司。該標的物業現整體委托給興力達百貨經營 和管理,經評估,興達廣場第一至五層部分商業服務物業[建筑面積合計27584.49平方米(不包括位于現有物業內麥當勞和綿陽電影院之間面積為 32.175平方米的品牌專賣店)]于基準日2008年7月31日的整體轉讓之市場價值人民幣419000000元,經協商確定標的物業的轉讓價款總計人 民幣262358412.50元(轉讓價格根據標的物業面積調整,多退少補)。興力達百貨承諾放棄對標的物業的優先購買權,興力達集團、興力達百貨在本協 議生效時,終止原標的物業的委托經營協議。標的物業轉讓完畢后,上述《租賃協議》自動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