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哥
文章:6 回帖:219 金幣:51 積分:783
|
加盟時“萬店通”未注冊 退錢!http://gd.news.sina.com.cn 2009年12月24日 摘要:萬店通是深圳一個著名連鎖便利店品牌,其在東莞的子公司卻因沒有備案、未注冊商標等被加盟商告上法庭。近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加盟商與東莞萬店通簽署的加盟合同無效,退還5萬元設備保證金。加盟商要求退還所有費用,將提出上訴。
本報訊 (記者 衛學軍)萬店通是深圳一個著名連鎖便利店品牌,其在東莞的子公司卻因沒有備案、未注冊商標等被加盟商告上法庭。近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加盟商與東莞萬店通簽署的加盟合同無效,退還5萬元設備保證金。加盟商要求退還所有費用,將提出上訴。
3月發現“萬店通”未注冊
朱先生是山東人,2008年3月份,他跟東莞市萬店通商貿有限公司簽約,成為加盟商。按照協議,朱先生交給東莞萬店通設備使用保證金、加盟費1萬元、軟件使用費等共116000元,并約定每月交1000元加盟管理費。
開業后,朱先生覺得東莞萬店通商品進貨價太貴,就要求降價未果。今年3月到5月份,朱先生偶然發現,萬店通并不是注冊商標,而且東莞萬店通并沒有經營連鎖店的資質。不久,朱先生將東莞萬店通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協議,退還設加盟費等34000元。同時,東莞萬店通公司也反訴朱先生補交5個月加盟管理費。
“萬店通”5月通過注冊
法院查明,深圳萬店通的萬店通商標是2005年開始使用,但是今年5月份才通過注冊,東莞萬店通是今年4月份才向商務部申請備案。法院認為,朱先生使用了東莞萬店通的相關知識產權和軟件等,不支持退還相關款項。
今年11月14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解除雙方的特許加盟合同,東莞萬店通退還朱先生設備保證金5萬元,朱先生支付所欠貨款2816元,駁回朱先生要求退還加盟費等費用以及東莞萬店通要求朱先生補交加盟管理費的訴訟請求。朱先生不服一審判決將提出上訴。http://gd.news.sina.com.cn/news/2009/12/24/765787.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