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100元那里去了》之后,感慨很多,說一個前幾天的一個真實的經歷!應該在一些店里面也出現過類似的事情!
我是一個新的理貨,在一個十多年的老店里面做理貨!由于時間久的原因!傳稱已成為不可能!所有的變價必須我們手動變動!于是出現了下面的一幕:
22號早上,我一早進店,發現其他理貨和班長以及經理助理都沒有到,就一個人巡視賣場!我負責的是面包,生肉,生雞,水產,散貨區域!其他區域由另外一個理貨負責,當然也幫班長負責區域的變價,因為21號,22號剛好是檔期的更換!所以一早有很多的掃尾工作和復查工作!結果到了開早會的時候(也就是8點5分的時候,其他人都還沒有到!于是我越權開了早會!然后讓促銷開始了一天的準備工作!這時候有4家促銷反映還有促銷價格沒有變!于是我跨區域和廠家促銷一起變了稱。也就在8點15左右,我變過稱,然后其他人也都陸續的到來了,由于時間緊張,事情多!報告了班長及經理助理后!就忘了通知班長和助理復查!結果一個促銷商品的價格變價的時候計算錯誤,每斤少算了0.5元!到了當天下午6.00左右才發現問題!這時候已經銷售了斤2000斤!由于當天我剛好替對班同事的一個班次!及時向下午班的經理助理報告了此事!事情到此告一段落!
第二天,上班時,當班經理助理告訴我處罰結果!由于近1000元的廠家損失,我們部門補償:分配補償為:我:300元 班長:200元,經理助理:400元,還有幾十元和廠家協商解決!我覺得這個是我自己的責任,所以我不大同意以上的分配,我覺得最少自己要付一半甚至更多的責任,最然我工資不高,但是是什么就是什么。
不久生鮮經理來找我談話,說每個人都有責任,包括經理自己,考慮到我工資低,加上平時工作各方面都比較努力,所有我出少部分,班長,經理助理,經理出大部分,具體分配多少并沒有告訴我!我也向經理表明了我愿意負全部責任!這是我的錯!是我的失誤造成的!
在此,我想問以下幾個問題:
1、這個處罰該如何分配!
2、部門管理上是不是應該有什么改善!
3、我作為理貨主要的責任有那些。
希望各位店長和經理們給以評定和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