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事情的確很多。 前些日子,一位顧客在我們購物中心購買了某知名品牌的真皮涼鞋, 由于今年雨水多,加上穿著不當,造成開膠等問題, 顧客聲明屬于質量問題,找商場。 我們協調廠家維修兩次,顧客皆不滿意。 該品牌廠家聲明,不屬于質量問題, 不論顧客找消協還是上法院,愿奉陪到底, 如果認定屬于質量問題, 廠家愿承擔一切。 結果:樓層經理帶著顧客來找我解決。 為了“保證顧客滿意”的牌子, 我立即向顧客賠禮道歉說: 大姐,我知道這件事給您添麻煩了, 耽誤您這么長時間, 我們愿意給您退貨。 我自己掏腰包賠償了顧客, 那雙鞋還在我的辦公室桌子底下。 說實在的,我當時想起了日本便利店退輪胎的案例, 所以,廠家不承擔我愿承擔。 樓主提出的“到底什么是商品質量問題?”這一話題, 值得探討。 是不是因為我們太縱容顧客了,還是就是我們做的不夠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