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擬禁止銀行向未成年人發信用卡 銀監會就《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 信用卡監管草案摘要: 禁止單一采用發卡量計件提成的考核方式; 禁止對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發卡(附屬卡除外); 允許商業銀行與持卡人平等協商,共同設計個性化還款協議; 銀行在不同業務中使用客戶信息必須事先獲得客戶授權。 本報訊(記者王亮) 中國銀監會宣布,從昨日開始對《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對單一采用發卡量計件提成的考核方式將被禁止。 征求意見稿從管控風險的角度對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進行規范,包括從受理信用卡申請直至信用卡貸款收回的信貸活動全過程。 根據征求意見稿,在信用卡業務退出機制方面,銀行應采取提請審批、提前3個月公告、有效處置問題、避免突然中止服務等措施,以充分保護持卡人合法權益。在規范營銷行為方面,征求意見稿對單一采用發卡量計件提成的考核方式、片面介紹業務信息、隱瞞重要信息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在激活信用卡方面,信用卡未經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費用(持卡人以書面、客服電話錄音、電子簽名方式單獨授權扣收的費用以及換卡時已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除外)。在加強對年輕消費者和學生消費者的保護方面,禁止對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發卡(附屬卡除外)。 在催收管理方面,除明確催收管理規則以外,征求意見稿還對不當催收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同時,對商業銀行處理持卡人因特殊原因導致償還能力下降的情況作出了創新性安排,允許商業銀行針對特定情況與持卡人平等協商,共同設計個性化還款協議,并對個性化還款協議的催收行為和后續處理予以規范,以保護具備還款意愿持卡人的權益。 銀監會還要求銀行必須對特約商戶進行現場調查和資質審核,并不定期回訪和巡查,及時采取風險控制措施,糾正特約商戶違規行為。同時,明確要求銀行在不同業務中使用客戶信息必須事先獲得客戶授權;交易憑條必須對卡號進行部分屏蔽;銀行及其合作機構不得超過業務需求存儲信用卡相關信息,充分保護客戶的隱私權。 數據顯示,目前,商業銀行發行的信用卡總量已達到1.85億張,僅2010年上半年信用卡交易量就達到了2.2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73萬億元。 專家 更注重保護 消費者隱私 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信用卡暴露的問題越來越多,這跟銀行單純追求發卡量的業務考核機制直接相關。“新規出臺后,未來銀行一方面要擴大總量,另外也要對客戶進行認真的甄別和篩選,在上規模的同時,精耕細作也是需要的。隨著鼓勵消費的政策不斷出臺,銀行在這一塊有較大的挖掘空間。” 同時,郭田勇認為,新規更注重保護消費者隱私等人性化細節問題,有助于信用卡市場的良性發展。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 --------------------------------------------------- 每天為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