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便利店曲線規避“禁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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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便利店曲線規避“禁煙令”
從下周三起,《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將正式實施。除對吸煙場所有規定外,條例明確表示每年5月31日停止售煙一天。此前,對香煙銷售提出禁令,是去年實行的外資零售商“禁煙令”。不過,在廣州,外資“禁煙令”卻悄悄出現了松動———在一些7-11、OK等便利店,最醒目的位置都陳列出了各種香煙,還有門店甚至貼出了“香煙熱賣中”的廣告。
據了解,從2009年1月1日起,國家對外資超市的煙草禁售令開始生效,各大零售商特別是便利店連鎖企業因此而失去了一塊核心利潤來源。但經過曲線“變通”,空置一年多的香煙貨架又開始擺滿了誘人的香煙
7-11、OK便利店香煙熱賣
7-11是華南便利店連鎖龍頭,目前在廣東已開出600多家門店,其中絕大部分在廣州。
記者近日隨機暗訪了該品牌龍口西、員村等多家門店,發現果然如報料市民吳先生所言,部分門店都已開始“光明正大”地賣起煙來。不過,與美宜佳、8字連鎖等本土便利店相比,香煙多以555、雙喜、中南海、箭牌為主,種類并不算多。
而同樣在隨機采訪的幾家OK便利店中,記者也發現有香煙在售,但陳列得并不如7-11醒目。OK便利店東逸新世界分店店員熱情地向顧客推銷:“買兩包可以送一個打火機!”
難道外資零售商“禁煙令”有變?
記者繼續走訪了有外資背景的全家便利店以及家樂福、好又多、百佳等超市,都未見到香煙的身影。
7-11稱售煙是包給了供應商
“我們不一定能賣煙,現在部分門店在售是因為包給了供應商在做。銷售資格每年都要進行審批,并不一定能通過。”記者以加盟者的身份咨詢了7-11的相關工作人員,得到如是答復。
在走訪其門店時,記者發現,除了門口標志性的“7”字之外,還在顯眼位置貼出了“廣州賽信貿易連鎖有限公司”的字樣。據廣州工商紅盾信息網的企業登記基本資料顯示,經營范圍已包括了卷煙、雪茄煙。
吳先生向記者透露,7-11賣煙不是一天兩天了,他在今年初去購物時就看見,店員把香煙藏在收銀臺下面,有顧客問才會拿出來賣,“如果是合法的,為什么還遮遮掩掩?”
有7-11的店員也證實了這一說法,其實一直都有香煙銷售,只不過之前沒有擺出來而已。她稱,自己并不知道外資零售商不能賣煙,所有商品都是由公司統一配送。
昨日,記者查詢了正在售煙的幾家利亞華南便利店有限公司(OK便利店管理方)資料,均未發現經營項目中包含煙草項目。并且,其中還明確標示“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不得經營”。
存在“擦邊球”的機會
據了解,2009年正式實施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外資的商業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不得從事煙草專賣品批發或者零售業務,不得以特許、吸納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資等形式變相從事煙草專賣品經營業務。
國家煙草總局一位官員此前也早已明確表示,轉租等變通的手段同樣是不允許的,不符合管理辦法中的規定,等于變相從事煙草經營業務。
不過,記者也了解到,現在“禁煙令”已開始松動。一位廣州市煙草專賣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可以肯定的是,外資零售商仍然不能售煙,但是分租柜臺的話,只要符合規定也有可能發證。據介紹,規定主要包括辦證人有獨立的經營執照、稅務登記、財務核算。同時,經營場所必須有明顯的分隔,如在店門口經營,或在店外懸掛明顯的公司名稱等。
核心利潤難以彌補
一紙“禁煙令”使外資零售商“很受傷”,有業內人士透露,煙草的銷售額一般占到食品銷售的10%,而且煙草的毛利率達5%,這在一個單品的分類來說已經占到很大一塊業績。因此,不難理解巨頭們甘愿冒著違規的風險也難以舍棄煙草的原因。
7-11的高層曾經告訴記者,不能銷售香煙后,對門店的利潤影響不小。因此,公司只能盡可能多地增加如收發快遞、拉卡拉、訂票等附加服務。
不過,附加服務難以彌補香煙帶來的利潤。一位美宜佳的店員透露,店里賣得最好的就是香煙和水,附加服務基本上無人問津,“我們店一年多沒訂出去一張票。”
利亞零售在今年的半年報中回顧廣州業務時也明確表示,“停售香煙類別繼續影響廣州業務整體銷售及表現,并且還失去了香煙類別帶來的其它收入,令本集團在廣州的OK便利店業務未能直接受惠于消費者信心上升。” (鳳凰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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