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街水管暗漏 租戶拒絕分攤高額水費
 東圃某小區商業街水管暗漏,租戶如何看待分攤高額水費—— ■新快報記者 范如石 實習生 羅文范 按照水表顯示,租戶的應繳水費為300元,但物業公司卻要求繳600元。這事發生在東圃某大型小區商業街189個租戶身上。 由于小區管網存在暗漏,業主意見不統一,一直沒有集資維修,導致去年12月份以來,租戶被要求承擔比實際用水多達一倍多的費用。為此九成租戶拒絕分攤高額水費。物管稱,小區現在已欠下自來水公司水費十幾萬元,他們計劃先墊資請專業公司來進行檢修,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差額高達35倍租戶不愿付 天河區東圃某大型小區有189個商業店鋪。商業街有一個總水表,每個店鋪有一個分水表。總表之外的管道屬于公共管道,由廣州市自來水公司負責維護和管理,總表之內的管道屬于小區自有的管道。因此自來水公司根據總表的讀數收取水費,每個用戶用了多少水則由物業公司代為收取。 從去年12月份開始,小區物業管理處發現商業街商鋪總水表的讀數為7165噸水,實際抄租戶的水表讀數為2927噸,差額部分遠遠超過實際用水總量,這一現象一直延續至今。物業管理處的李經理說,他們懷疑是小區自有部分的管道發生了破損而導致漏水,因此超出的水費暫時由租戶一起來承擔,今后再找到原因解決這個問題。 按照分攤的辦法,不同用水量的用戶分攤的水費也不一樣,某飯店老板廖小姐說起這事就生氣。12月份她實際用了300元的水,但一共出了600多元水費。內衣店的梁小姐更感不平,她的店連洗手間都沒有,以前一個月才2元水費,5月份卻分攤了70多元水費,相差約35倍。 據物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介紹,九成租戶拒絕分攤水費,現在已欠下自來水公司水費十幾萬元。 租戶意見不合問題久拖未決 物業管理處的李經理說,作為物業管理方,他們會負責小型維修,像水泵的維護、水池的清理等,修補水管漏點或者換水管涉及的資金量很大,就需要業主集資共同解決。 李經理說,從去年12月份開始,物業管理處就停水查漏,還查了周圍沙井蓋是否漏水,更換了水表,但還是沒發現漏點。為此公司還墊付了兩個月的水費6萬元。今年2月份,物業管理處召集商鋪代表開會,提出兩種方案,一是邀請專業查漏公司修補水管,大概需要5萬元;二是更換地下的水管,需要45萬元。兩個方案,都要由租戶出一筆資金。“189間店鋪,最多的一次來了還不夠50人。”物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稱,他們組織了多次會議,但是出席會議人數沒有達到總數的三分之二,集資的方案一直沒有出來。
記者采訪發現,有業主認為,維修水管應該由發展商承擔,有的業主則認為要動用住房維修資金。也有租戶表示沒有時間理會,如果有一個比較好的解決方案出來,他們愿意出錢。 ●物業表態 將墊資請人維修 該小區物業公司的李經理說,如果問題再不解決,隨著管道的老化,以及水壓對破損管道的作用,漏水點可能越來越多,原來的漏水口可能越來越大,問題也會越來越嚴重。因此他們計劃先墊資請專業的公司來進行檢修,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據悉,根據《物權法》和《廣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紅線范圍內的物權屬業主共有,業主有維護的責任,在處理該址用水問題的過程中,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也曾多次上門督促和協助小區解決問題,并表示將進一步在技術上給予支持。但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業內人士認為,此類問題涉及業主對維護共用物業自覺性責任心的問題,在城市管理環節不妨借鑒佛山市在供用水管理上的有關規定。《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規定》指出,用戶供水設施由建設單位負責投資建設,注冊水表后的供水設施的管理維護及相關費用,由產權人、使用人或物業管理單位負責。該設施的改造,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 --------------------------------------------------- 每天為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