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合適的商業地產運營模式 當前我國從緊的貨幣政策,對前期火熱的房地產市場,抑制作用日益顯現。然而商業地產以其利潤較高、市場逐漸成熟,成為了房地產投資的良好“避風港”。近幾年,商業地產的開發投資保持持續增長。據上海馳昂咨詢(Sinotes)的研究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商業用房的投資總額是3965.36億元,同比增長18.5%。
然而,相當多的商業地產在建成之后,存在著前期招商或者是后期運營的難題,除去運作能力的差異,項目運營模式選擇不當是難題產生的癥結。商業地產的運營需要精準的商業開發定位能力以及后期的運營能力。也就是說,針對具體商業地產,合適的運營模式的選擇至為重要。馳昂咨詢分析師李俊認為,就目前而言,商業地產主要存在以下幾種運營模式:
第一,“只租不售”模式,即在物業建成后形成獨立產權,通過招商合作,以租金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運營模式,有利于統一的經營與管理。商業地產以出租作為惟一運營模式時,項目可行的前提是開發商必須先通過融資籌措到足夠的資金,使該項目建設完成并投入運營。采用出租模式時,項目的規劃、建設、招商、經營管理等都是專業性極強的工作。因此,開發商應該具備經營商的管理能力。只租不售模式既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出租招商,也能自行搭建招商隊伍進行招商。
第二,“純銷售”模式,即商業地產項目在建成后,開發商為了快速套現,實現資金回流,將物業分解并分別出售給若干中小業主,目前階段是中小型商業地產開發商的重要選擇方式。這種模式的優勢在于,開發商能夠盡快收回投資,降低項目開發風險。
第三,“租售結合”模式,即開發商出售一部分商業物業,剩余部分采取出租經營,以獲得后期的運營利潤。它的特點是地產開發商占主導地位,和眾多國際國內一流的主力店商家簽訂聯合發展協議,借助其品牌效應,提高該商業項目的地產價值。這種模式下,商業地產開發商能夠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通過規模效益降低項目建設成本。
第四,“售后回租”模式,是指開發商將商場分割成若干商鋪進行銷售,然后再以一定的投資回報將售出的商鋪租回,整體交給發展商或第三方公司,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這種模式一方面可以通過銷售商鋪快速收回資金,另一方面可以獲得物業的經營利潤。 商業地產 運營 搜索更多相關帖子: 商業地產 運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