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凌晨,在湖里某超市三樓辦公區出現一蒙面男子。他砸壞監控、關掉電源、破壞應急燈,然后竄至現金辦公室門口,用乙炔割鋸切割開防盜門和保險柜,偷走466400元現金。
凌晨4時許,湖里公安分局接到報警后,立即派民警出動偵查。4日晚上,犯罪嫌疑人被抓獲,他竟然就是這家超市的主管黃某強。而當天白天,他還曾陪警方一同“破案”。


案發現場
男子凌晨竄進超市
4日凌晨1:40,一男子出現在湖里某超市門口,在路邊徘徊。此時,負責看守超市現金辦公室保險柜的老頭正在一樓大門旁值班。發現有人在垃圾堆睡覺,老頭過去驅趕,然后開始巡邏。
趁老頭巡邏空隙,男子打開一樓沒有上鎖只有插銷的門,進入二樓。二樓餐廳的門沒鎖,男子輕松進入,然后從餐廳借道出來,來到三樓。
從一樓到三樓,共有5個監控安裝在走廊上,男子都是用拖把把頭頂上的監控攝像頭打偏,同時關掉應急燈,關掉電源,以免報警器響起。
偷出48捆現金
男子來到超市現金辦公室門口,這道門有好幾道鎖頭,男子使用乙炔割鋸切割開防盜門,進入房間。房間里有2個監控,他掏出買來的鐵錘將監控砸壞。
房間里都是錢,像砌石頭一樣堆在一起,不過這些大多是零錢。男子只看一眼后,再次掏出背包里的氧氣瓶,使用乙炔割鋸切割開保險柜門,掏出一大堆錢,總共48捆。切割保險柜門時,有3000多元現金被燒到,男子將它們抽出來扔掉。雖然保險柜里還有很多錢,但是他不敢再拿,打算撤退。
男子很麻利地把氧氣瓶和氣割工具裝進帶來的雙肩包里,把錢裝進一個提包里,夾在液下原路折回。到了一樓,男子發現老頭還坐著在值班,不敢硬沖。他回到餐廳拿了一個碗和一個碟子,然后返回到大門口,趁老頭不注意時,通過鐵門空隙將碗扔到遠處。老頭果然中計,站起來走出去看個究竟,男子趁此時機推門跑出去。
保安發現但沒追上
看門老頭感覺到門里有一個影子出來,就立即返回,順著男子走的方向趕過去。他看到一名男子不慌不忙地往公路對面走過去。
老頭馬上想到有小偷,就立即用對講機呼叫看守大門的另外2名保安。2個年輕保安趕到時,男子已走到公路對面,還伸了個懶腰。
保安追趕過去,男子發現后立即跑進巷子,保安沒跟上。男子跑到百樂酒店門口,攔了一輛的士,往仙岳隧道方向駛去。
保安回到超市后,立即一樓一樓地搜查。到了3樓,他們都傻了,只見房間里有部分錢被燒,保險柜被破壞。保安立即通知超市負責人,同時報警求助。
警方出動
民警從床上爬起展開偵查
此時已是4日凌晨4時許,湖里公安分局王嘉斌局長、由輝副局長高度重視,指示刑偵大隊在最短時間內全力偵破此案。刑偵大隊立即抽調盜竊犯罪偵查中隊、情報中隊精干警力開展調查。
10來名民警從床上爬起來,到達現場兵分幾路展開工作。
“當時不敢大膽地懷疑內部人員進入盜竊,只懷疑有可能里應外合。”經辦民警王恩寬介紹說,盜竊的人應該是很專業的,切割技術相當熟練。對里面的監控和報警系統這么熟悉,肯定是有內賊。于是,警方對當天上班、負責關門的所有相關人員進行一一排查。
監控中看到男子蒙臉戴帽
負責調閱監控的民警則沿著一樓到三樓,再從的士車的逃跑路線進行梳理。他們從監控中看到男子蒙臉、帶鴨舌帽、身穿耐克T恤、背一個雙肩包。他還在路邊徘徊,關掉報警器,砸毀監控。
偵查員繼續沿作案者的出入口及逃竄路徑調取沿途監控,鎖定一輛可疑出租車,他們發現的士進入仙岳隧道后,經過仙岳路,來到嶼后南里,時間顯示是3:34,男子最后在京閩中心酒店門口下車。民警對該地帶進行排查,但沒有發現。
作案工具藏在雜物間
前天晚上8點左右,一直在京閩中心酒店附近明查暗訪的民警下樓時,突然發現該超市的主管黃某強正在和鄰居聊天。他的言行舉止和體貌特征,遠遠看去和監控里拍攝到的男子身影極為相似。民警查詢黃某強的住址,發現他曾住過,現在是他的孩子和岳父岳母居住,他和老婆則搬到湖邊水庫廉租房居住。
經辦民警通過現場仔細觀察和模擬實驗,發現最有可能作案的就是黃某強。
民警喬裝進入黃某強家,發現一切正常。可經驗豐富的偵察員覺得黃某強越鎮定越顯示有問題,于是提出要看黃某強家樓下的雜物間,黃某強回答說沒鑰匙。民警提出撬開雜物間檢查,此時黃某強有些慌張,提出讓他老婆回避。
偵察員明白黃某強已經扛不住了。果然,他交代作案工具就藏在雜物間。民警從里面找出小瓶氧氣瓶和氣割工具。隨后又在湖邊水庫的房子里找出2袋錢,分別藏匿于小孩睡覺的床上和廚房的油煙機里。原來,黃某強從的士下來后,立即將作案工具藏匿于岳父岳母家的雜物間里,然后再出來打車把錢藏到湖邊水庫的家里,出來后再把所有新購買的衣服、帽子和毛巾等物銷毀。
目前,黃某強已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
妻子發瘋似地錘打他——“你被抓了,也害我丟了工作,孩子誰養?”
當警察上門找到嫌疑人黃某強時,他的老婆緊緊抱著他,不讓民警把他帶走,因為她不相信自己的老公會干這件事情。后來,她聽到了丈夫黃某強的親口承認:“確實是我干的……”老婆傻了,發瘋似地錘打他:“你被抓了,還害得我也丟了工作,孩子這么小,將來要靠誰養?”
黃某強今年30歲,廣東梅縣人,是被盜超市的主管。他2001年來到廈門,在廈期間什么工作都干過,還做過焊接工作。他在這家超市工作3年多了。
椐稱,黃某強的妻子也在該超市當收銀員。夫妻倆收入不高,有一小孩子在讀書。
記者了解到,黃某強朋友比較多,家庭開支比較大,他經常刷卡消費,信用卡透支了六七萬。他曾經分管過超市的安全工作,對超市現金辦公室也很熟悉,于是動起了入室盜竊的念頭。
4日凌晨,黃某強做案后,洗刷完畢又回到超市。當日上午警方偵查期間,所有的后勤工作都是黃某強到場負責,他談吐之間并沒有什么破綻。
至于偷來的這些錢要怎么花,黃某強說:“我還沒想好……”
(廈門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