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么和農工商超市(集團)有限公司連打二場官司
本人1997年進公司,近幾年因年身體原因開始請長病假。2011年7月4日,盧金達打我電話,讓我把病歷卡送到公司。7月5日我把病歷卡送到公司,盧金達在公司大廳接待了我,首先大談苦經,說楊總給他壓力,他工作不好做,叫我幫幫他的忙,自己辭職,而且一分也不補償。試問我連續工齡有28年,每個有正常思維的人都不可能同意,我當場就拒絕了盧金達。
盧金達隨后收走了我的病歷卡,隨即他拿出我前2個月交的長病假條對我說:“你不辭職,公司要開除你”。我問:“為什么?我交的時候你們已經仔細看了我的病假條和病歷卡,并且在我的長病假條上敲了認可章,我認為已經生效了”。盧金達聽我說了這句話以后,他隨后做出的舉動讓我大吃一驚,他把我前2個月交的病假條當著我的面撕掉了,隨即說了一句你無論如何想不到的話,他說:“我沒有收到你的病假條,因為你沒有掛號,證據也沒有,就算你去告也告不贏”。隨即他搶著我的病歷卡逃進公司,當時我想追他把病歷卡要回來,無奈公司保安擋著不讓進,至今我的病歷卡還在盧的手上。
公司在2011年8月單方面開除了我,隨后我就開始了漫長的維權之路,盧金達就代表公司和我打起了官司。當盧金達知道官司要輸的時候,還恬不知恥打我電話,叫我撤訴,公司再恢復我勞動關系,還說他說做的一起都是黃發紅指示的。還發短信給我,叫我私下和他出來解決,不要給任何人知道,這一切有短息為證。
我現在真搞不明白,楊總為什么要用盧金達這種沒水平,沒文化,沒素質的三無產品代表公司出庭,盧金達在法庭上的表現前后矛盾,出爾反爾,行為反復無常,讓公司顏面掃地。
從2011年得第一場官司至今,我經歷了漫長的訴訟。從息訟止爭的角度出發,也考慮到我畢竟在公司工作了14年,所以我也接受了公司提出的調解,在經濟賠償金上做出來讓步。這是我看在公司的面子上,看在楊總的面子上,但絕不認同盧的作法。所以我要把事實說出來,讓盧周圍的人,知道他的為人,不要再上他的當,不要讓他欺騙。
2013年1月17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