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從賣場返回辦公室的途中,一位顧客攔下了我,略帶焦急的對我說:“你好,請問你知道我剛剛放在地上的購物籃去哪兒了嗎?怎么我一個轉身就不見了?”我見她神情著急,忙詢問她:“您的購物籃內是放了比較重要的東西嗎?”顧客回答我:“沒有什么貴重的東西,就是我挑選的一些商品。”我繼續詢問:“您離開您的購物籃有多長時間了?”她說:“我就是去前面入口推一個購物車過來,籃子就不見了。”我立刻明白了,從這片區域到入口放置購物車的地方,一個來回也要5分鐘左右,而根據賣場的管理規則,零散放置在賣場的無人購物籃將會被清理至賣場的還原區,由相關人員將商品進行還原處理。通過溝通最終確定此區域的商品已整理至還原區后,我對顧客解釋了這個情況,但顧客非常不能理解,她情緒激動地質問:“你們賣場怎么能這樣,我選了那么多東西,你們以為是沒有人要的就這樣弄走了,你們要我怎么辦?”我不斷地道歉和解釋,告知她這是公司的管理規定,這項規定也是為了各位顧客著想,不能讓散落在地上的購物籃影響到顧客的行動,最后顧客對賣場的這種行為表示了諒解。
編后語:
既定的規定可能會給部分顧客帶來不便,顧客難以諒解公司的規定,不可避免的會對公司以及工作人員表現出他們的憤怒不滿。措施只是為了進一步規范賣場的管理,最終目標也是希望為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我們要做的是努力讓顧客理解公司這么做的原因,讓顧客在賣場能夠舒心順意地購物。
文\陳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