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投資者看準了酒店市場這塊大蛋糕,但往往處于一種盲目狀態,甚至都不了解自己的物業是否可以進行酒店加盟。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者已經確定了加盟意向,可以向加盟品牌尋求物業選址幫助,例如,尚客優快捷酒店會派遣專業人員前往加盟商理想物業所在地,幫助加盟商進行物業選取。
下面,我就物業產權性質做一個詳細介紹,以幫助有志于酒店加盟的投資者理清頭緒。
物業產權性質包含:
商業,住宅,工業和綜合。商業性質和綜合類里面的商業性質可以作為酒店使用。
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于建設商業用房屋,如用于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游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出讓后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住宅用地是指: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傳統意義上的住宅用地,有兩層意義:
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2、供人們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獨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
a.城鎮單一住宅用地。城鎮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用地。
b.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
c.農村宅基地。農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d.空閑宅基地。村莊內部的空閑舊宅基地及其他空閑土地等。
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
綜合用地是指:同一宗地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業、居住綜合用地,科研設計、辦公綜合用地等。其中,商業性質用地可以作為酒店經營使用。
綜合用地可以分兩種情形:
一種是多種用途不動產很難分割、只有一個使用者;
另一種是各用途不動產之間可以分割,往往最終使用者為不同的單位、個人,例如底下兩層為商業、上面為居民住宅樓等。對于第一種情況,可以統一按照綜合用地最高出讓年限 50年辦理出讓手續;對于第二種情況,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別屬于不同的使用者,為保證各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一般應當按照綜合用地所包含的具體土地用途分別確定出讓年期。
問:工業用地如何轉商業用地?
答: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必須符合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即:現行城市控規已將工業用地調整為商業用地。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工業用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必須實行招拍掛出讓”的規定,工業用地調整為商業用地后,應收回原工業用地重新按商業用地依法招拍掛出讓。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1、原土地使用者向國土部門申請交回土地,并由原土地使用者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確定補償價格,對原土地使用者進行補償。
2、國土部門根據規劃部門出具的原地塊調整后新的用途及規劃條件,在綜合考慮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讓金標準、土地成本、市場教育參考價格和近期相鄰宗地交易價格的基礎上,規劃、國土、財政、監察部門集體會審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并由土地交易機構依法組織招拍掛出讓。
3、經招拍掛出讓后產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與土地交易機構簽訂成交確認書,并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4、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讓合同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后,辦理土地使用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