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確定位,正確把握農貿市場的公益性
農貿市場與其他經營業態相比,具有品種更齊全、更新鮮鮮活、選擇性更強、交易方式靈活方便的經營特點。由于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群眾消費習慣等客觀需求,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農貿市場仍將是我國農產品流通的重要環節和為群眾提供放心消費環境的主要載體。農貿市場作為城鄉居民“菜籃子”商品供應的主要場所和農產品流通的主要渠道,與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密切相關,而且在一定區域內具有獨占性。故此,在一定時期內,農貿市場應定位為具有一定公益性的、非壟斷的、競爭性商業設施。
雖然農貿市場具有一定公益性,但并不意味著農貿市場必須由政府來直接投資和經營。政府對農貿市場管理主要有四方面的責任:一是通過城市規劃引導農貿市場科學合理的布局,并為農貿市場提供交通、物流、排污等市政配套設施;二是建立區別于普通商業業態的管理制度,如設定特許經營管理等,加強監管力度,引導農貿市場在適應市場競爭的同時,服務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三是對農貿市場的建設和改造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四是支持國有資本在農產品流通領域做大做強,發揮引導和示范作用,通過國有資本的調控體現農貿市場的公益性。
二、規劃先行,引導市場合理布局
為建立健全市場網絡和流通體系,按照“控制總量,盤活存量,調整增量,改造與新建相統籌,業態升級與優化相結合”的總體思路。通過規劃的編制,改善農貿市場的空間布局,統籌考慮農貿市場的服務半徑、區域輻射及配套設施等因素。在做好存量農貿市場盤活、調整、改造工作的同時,重點做好老城區的網點補充和新發展城區的網點擴展工作,以解決部分地區設點不足的問題。
更多資料訪問:農貿市場設計 http://www.1hnmsc.com/new_show/778.html 亞策外貿 http://www.hzwaimao.com 農貿市場http://www.1hnms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