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而易見
面向顧客(措施):商品的正面(品名清晰、圖案、色彩豐富的一面)應正立或根據不同高度調整,使正向面向顧客;
朝向一致、分界成線:同種商品的各陳列面朝向應一致。相鄰兩種商品之間的分界線應一目了然,嚴禁交叉混放;陳列商品的前端及左右的分界處應成直線。
豐滿美觀
前進補缺:一般情況下,商品占據的空間應占所分配的陳列空間的1/2,前端商品銷售后,應及時將后端商品陳列在前端。如出現斷貨時,可用同類商品中的暢銷商品(或陳列位左右鄰近的商品)補充缺貨位。
頂層齊整:貨架頂上陳列的商品可分為外圍層和內層,外圍層為靠近貨架邊緣、面向通道一層,內層高度不得超過外圍層;外圍層應保持前緣成一直線,高度偏差不超過10厘米,以商品的演示為主;各頂層陳列高度應基本一致)鄰通道頂層為商品演示區,若無法實現需用相同相同紙箱或精致隔板裝點。
分類陳列
正確分類:對商品正確分類,一般按類別、品牌、大小、顏色的分類順序進行。
縱向陳列
同類縱向:當該類商品品種數超過4種時縱向陳列,否則可根據情況采取橫向陳列。縱向陳列的各品種陳列面寬度均勻分配,熱點商品可放大陳列面,但不超過90厘米。橫向為規格、縱向為顏色;上大(重)下小(輕)。
關聯陳列
關聯組合:按使用目的、用途發掘商品間的關聯性,形成大、小關聯區間。如寵物區、嬰兒區、護膚區、清潔區,或面包旁邊擺放奶油、蜂蜜,咖啡旁邊擺放方糖,鹽、味精等調味品旁適當擺放調味糖(紅糖)等,刀具旁擺放磨刀石、紅酒帶起瓶器等。
防止損耗
先進先出:參看《商品陳列的基本原則》。
安全防損:注意消除貨架及貨架頂層商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貨架頂層商品易掉落、刀具易傷人)。
便于拿取
商品豐滿但便于顧客取放,靠外(面向顧客)的商品應陳列到距上隔板一拳的高度(約5至7厘米);體積(重量)較大的商品應陳列在貨架下層,較小的商品應陳列于上層;兒童用品陳列于較低位置(與兒童身高相仿約一米的高度)。
黃金位陳列
離地約120至160厘米的區域應陳列高利潤商品、季節性商品或需突出陳列的商品(特價商品),不得陳列C類商品、滯銷商品、過季商品。
其他
不露雜物:非商品不得占用貨架陳列面,如贈品(樣板除外)、雜物、宣傳單、打價機、記錄本等,并且不得裸露在外(顧客看見)。
貨簽對位:壞損商品、質量問題商品應標識和隔離;商品標識符合要求;不得陳列假冒偽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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