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的招牌最主要的功能是突出表現品牌型與獨立性,想要擴大品牌效應,必須鮮明地體現品牌的標志和名稱。招牌的色調應絢麗、突出、以對比強烈為原則。
logo和門頭背景色盡量區分開來,達到視覺沖擊的效果。
VI設計是企業樹品牌必須做的基礎工作。
店內員工服飾統一。
• 品牌VI設計
商品包裝、價格牌融入品牌標識,加深消費者對品牌的認知。
連鎖便利店在動線規劃、商品陳列、廣告媒體方面要進行統一設置,以達到統一品牌形象的作用。
總之,品牌VI設計是融入在企業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通過VI設計的升級提升企業軟實力。
便利店通道的設計直而長,減少彎道和隔斷,并利用商品的陳列,使顧客不容易產生疲勞厭煩感,潛意識地延長在店內的逗留時間。通道由貨架分隔而成,貨架高度一般為1.4~1.6米,靠墻貨架可達1.8~2米,貨架最上層商品正好持平略高于顧客的自然視線,不會產生視覺疲勞。通道寬度為1.4—1.8米,能讓2個人及其購物籃或購物車并行或逆向通過,并隨意轉身。
這樣的布局動線,讓人感覺布局清晰、大方寬敞。
便利店的燈光應采用純白雙管日光燈,因為日光燈的照明度最為均衡,還能彌補單管日光燈的直射死角,并且純白的燈光能夠毫無保留地反射出商品的原始色彩。
日光燈應安裝在購物通道的上方,距離貨架的高度約等于購物通道寬度的一半,燈管的排列走向應與貨架的排列一致,保證能夠從正面直接照射到商品。
個別區域選擇異形燈增加設計感?
便利店的出入口處以及消費者從店外能夠直視到的店內部分,要求照度在1500勒克司,保證店內的光線始終高于室外光線,使便利店對行人有足夠的視覺吸引力。
店內邊角處,照明度要求略高,一般要求1200~1500勒克司,用燈光效果來彌補顧客對邊角的模糊視覺。
• 店內設計
便利店的店內設計應該最有效地突出商品的特色。裝潢不宜采用過于豐富、鮮艷的色彩,不要讓裝潢的色調來分散顧客對商品的視覺吸引力。店內和門頭整體色調要協調,店內要保持通透、明亮,看上去清爽、整潔,讓人有購買欲望。
可對店內的墻壁、包柱、收銀臺區域等進行軟裝包裝設計,營造出一種溫馨的購物環境。
黃色的背景墻加木質的貨架,營造出舒心的購物環境。
收銀臺與貨架之間的空間,以及商店入口通道的中間一般設計為堆頭位,用來作為新商品、庫存商品、推廣期商品、標志性商品、品牌商品等重點品類的銷售促進區域。由于堆頭位的特殊位置,一般堆頭位的長寬不超過1米,高不超過1.2米,以免造成對顧客視線的阻隔和通道的堵塞。
堆頭位處于商店的出人口通道上,是商店**逗留時間最長的地方,是促銷商品的最好區域,供應商也愿意支付時段性租金進行產品推廣,因此,堆頭費能夠增加便利店的純利潤
• 休閑就餐區設計
• 收銀臺設計
便利店的收銀臺設在出入口處,由收銀臺在出入口處分隔成出入口通道。結賬通道(出口通道)可根據商店規模的大小設置一至二條,然后根據營業規模的預測進行配置。
結賬通道的寬度一般設計為1~1.2米,并且留有一定長度的空間,保證有足夠的空間讓等候的顧客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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