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商網消息:近日,有多位消費者向《聯商網》爆料,一家名為“特奢匯”的電商平臺不發貨、不退款,聯系不到客服和負責人,該電商平臺疑似“倒閉”跑路。
來自河北邯鄲的段先生(化名)向《聯商網》講述了他在特奢匯的遭遇。今年6月25日和26日,段先生在特奢匯App通過拼團購買了兩部iPhone Xs Max 256GB手機,共付款14476元。結果在下單之后半個月,平臺都未進行發貨。
隨后段先生便向平臺在線客服進行咨詢,但在線客服均為自動回復,并未對段先生的訴求進行響應。無奈之下,段先生進行了退款操作。7月18日,在線客服回應稱,將會在三個工作日之內為段先生辦理退款,但在約定之日,段先生并未收到錢款。隨后在段先生多次催促之下,在線客服以“第三方黃牛刷單導致支付異常”為由,延遲退款時間。
在此之后,段先生又進行了催促,不過在線客服再無回應,至今他也沒有拿到他的退款。
《聯商網》了解到,遭遇此情況的并非是段先生一人。在新浪黑貓投訴平臺,《聯商網》看到有不少消費者反映自己遇到了特奢匯不發貨、不退款,聯系不到客服和負責人的情況。
一位名為“用戶6196738696”的消費者稱,其在特奢匯App上購買了多部蘋果手機,金額高達數十萬元,現在賣家不發貨不退款不回復不接電話,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了。到特奢匯總部交涉,官方給出的說法是“資金鏈斷裂,沒有錢”。銀行方面稱,錢已到公司賬戶無法追回。警察表示無法立案,只有他們人跑了才能立案。
一邊“失聯”一邊在招聘
《聯商網》了解到,特奢匯為一家成立7年的會員制折扣電商平臺,運營主體為深圳回億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334.808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陳炫言,創始人、董事局主席為梁濤。
作為一家會員制折扣電商平臺,成為特奢匯會員需要交納99元年費,與普通用戶相比,這99元所能享受到的主要是商品折扣、優惠券等。特奢匯官網提供的數據顯示,其已和1600多個國內外優質品牌商家達成戰略合作,擁有9萬余在售SKU的優質商品。現有425個運營中心,遍布全國29個省,超過2萬名創客、APP下載用戶達600萬,其中付費會員逾200萬,日活躍用戶30萬,月流水3000萬。
實際上,在消費者遭遇平臺不發貨、不退款之前,特奢匯已經陷入了多起勞動合同、新增資本認購糾紛之中。據了解,特奢匯運營主體深圳回憶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自身風險 17 條,曾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強制執行,有 6 條法律訴訟,9 條開庭公告。其投資的北京特奢匯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回憶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特奢匯科技有限公司等于半年內陸續進行了簡易注銷。今年5月16日,特奢匯被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列入被執行人名單。
而目前,特奢匯處于“失聯”之中。據深圳晚報報道,目前特奢匯商城以及深圳回憶科技有限公司官網的座機電話,均無人接聽,深圳市消保委也無法聯系到該企業。 《聯商網》在各大應用商店評論區看到,早在去年年中,就有用戶留言稱特奢匯不發貨,聯系不上客服。
今年618,特奢匯發出公告稱,由于3C業務量激增,部分出現爆倉情況,導致訂單出現延遲,但保證盡可能將商品送達到用戶手中。
而在7月30日,特奢匯售后客服公告稱,由于近期股東及股權變動導致手機電腦業務發貨及退款方面出現問題,已與消費者代表進行進行溝通協商,將進行分批退款,公司法人及股東已借助外部關系籌措資金。值得注意的是,特奢匯還表示,將準備在香港進行主板上市。
由于無法聯系上特奢匯,且其至始至終并未對外公布公司內部情況,所以對于其內部運轉情況無從得知。不過,上述公告也能反映出特奢匯出現了資金鏈和內部管理問題。
而在今日(8月5日),特奢匯官方微博發文稱:“因為公司內部升級優化補漏,先進行為期一月的內部整頓。”
對于消費者遭遇到的問題,特奢匯這次又給出了新說法。特奢匯聲稱,由于內部出現重大調整,錯過成本與業務需求量,導致部分訂單出現延遲發貨和延遲退款問題。其重申,并未出現逃避、躲藏、賴賬等網傳行為。特奢匯還稱,“倒閉”、“跑路”均為不實言論,將保留追究行為人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權利,謹慎提醒公眾切勿以身試法。
此外,特奢匯還表示已與香港上市主板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與龍頭商家進行了深度品牌合作,為未來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特奢匯還在最后發布了招聘需求,希望有志者加入特奢匯大家庭。
會員制電商“有坑”
特奢匯名為“特奢”,其瞄準的也并非是奢侈品,在商品種類上,它與其他社交電商并未有太大區別,SKU選擇上均為食品飲料、日化用品等復購率較高的商品。
近些年,關于會員制電商平臺跑路的消息不絕于耳。綜合來看,它們所采取的套路大多是以低價為手段,通過誘導消費者成為年費會員,短時間內聚集大量資金,而對于資金具體用途,消費者并不清楚。
此外,與平臺電商相比,這些電商平臺在正品保障、物流、供應鏈等領域處于劣勢地位,一旦資金鏈或供應鏈出現問題,受損的將是消費者的正當合法權益。
有業內人士表示,針對特奢匯存在的情況,建議消費者集體報案,一旦立案,警方將會進駐企業調查。 廣東瑞霆律師所合伙人律師穆宇在接受深晚采訪時表示,如果無合理理由或者經協商不做發貨安排,商家可能涉及違約(具體要看雙方約定),消費者未能收到商品有權主張退費。
她提醒道,廣大市民在購買商品時要注意電子合同,保留溝通過程中的憑據、交流信息和付款信息;如果出現平臺無故不發貨不退款的,可以找平臺主管人員逐級反映,也可以到主管部門請求協助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違約為由起訴法院主張平臺商家承擔違約責任。
對于此事進展,《聯商網》將持續追蹤。
(來源:聯商網 陳新生)
- 該帖于 2019/8/5 19:12: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