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無理由退貨”擴大至線下實體店。昨天,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全市1076家線下實體店近日率先承諾“七天無理由退貨”。
貼心服務打響 品牌和口碑
10月24日,市市場監管局、京口區市場監管局在蘇寧廣場向率先承諾“七天無理由退貨”的鎮江蘇寧置業有限公司蘇寧廣場購物分公司、鎮江蘇寧易購有限公司等企業代表頒發了“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證書。
“線下無理由退貨機制的實行,雖然一定程度上增加退貨的‘概率’,但對消費者來說,有了一次愉快的購物體驗,無疑增長了他們的消費信心。”只有貼心周到的售后服務,才能在更迭快速的消費時代里留住顧客,也打響了公司乃至周邊商圈的品牌和口碑,優化了整體消費環境。
加強經營者 主體責任意識
“七天無理由退貨”意味著什么商品都能退嗎?并非如此。
據了解,線上無理由退貨是《消法》確立的“規定動作”,但按照《江蘇省線下實體店購物無理由退貨指引(試行)》的規定,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則是商家自愿作出的承諾,哪些能退、哪些不能退,屬于商家的“自選動作”。同時,經營者如發現消費者購買商品非出于生活需要,或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或存在惡意情形的,經營者也有權拒絕退貨。
“在商貿流通領域推行‘七天無理由退貨’,是企業落實‘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主體責任的應有擔當,也是優化市場流通環境的重要內容。” 市市場監管局消保處處長、市消協秘書長鎖勇說,線下無理由退貨制度對商家是一種監督,對消費者是一種保障,也是為市場贏得誠信度和美譽度的重要舉措。
線下無理由退貨 有四點需要注意
消費者在選擇線下無理由退貨過程中,有四點需要注意:
一是應當在經營者承諾的期限內,憑購物**或其他購物憑證向經營者提出退貨。消費者提出無理由退貨的有效期限,屬配送類商品的,自消費者實際簽收商品次日起計算;屬自提類商品的,自經營者開具購物**或其他購物憑證當日起計算;
二是要注意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不影響經營者二次銷售。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外觀,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贈品(如有)、保修卡、說明書、**(如有)、外包裝(如有)等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為確認商品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三是在辦理退貨手續時,應當將商品本身、配件、贈品、保修卡、說明書、**、外包裝等一同退回。贈品包括贈送的實物、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形式。如贈品不能一并退回,經營者可以要求消費者按照事先標明的贈品價格支付贈品價款;
四是商品退回所產生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因無理由退貨產生的消費糾紛,消費者可以向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申請調解。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市消協執行副會長趙國新表示,在全市實體店開展“七天無理由退貨”行動,這既是“智慧315 心心相印促**”品牌創建工作的又一項實在舉措,更是落實相關部委關于促消費政策的具體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