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品牌經銷商(門店)把資源投放到網購,經銷商還是賺錢,品牌商就麻煩了。
求教除了重罰亂來的經銷商,是否有其他方法,謝謝。
今天還和客戶探討過這個問題!
省代越來越難做,實體零售的萎縮,電商的沖擊!
個人建議:品牌商和經銷商應該成立區域的股份公司;引入合伙人機制,品牌方控股,這樣就能讓經銷商心安;扮演職業經理人、股東的雙重角色!在管理協調引進品牌維護等方面可以真正的心力一起!同時要對退出機制有所約定!
謝謝忘卻的建議。若是全國性的品牌,也許需要輔以別的方法來操作。其實,處罰亂來的經銷商的程度,一方面是為了確立游戲規則,另一方面也必須考慮業績流失的問題。
現在的做法是自己成立團購單位,并逐漸剔除不良經銷商,希望借此穩定過度時期的業績;在這段時間內,是否還有哪些方法可以搭配,謝謝。
不足之處,還望任總不吝賜教!
在這方面
您是老師 我是學生
我沒什么比你更全面的意見了
網站簡介 | 聯系我們 | 法律聲明
ICP證: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