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商報記者通過多方走訪調查發現,“鹿角巷”杯裝沖飲奶茶并非臺灣網紅奶茶店“鹿角巷”所推產品,其生產廠家——安徽香飄飄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香飄飄”)也并非“可繞地球一圈”的香飄飄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飄飄”)。
業內人士表示,安徽香飄飄正是利用企業對品牌和商標的保護意識不強,鉆了空子,既打了香飄飄的品牌賣點,又蹭了鹿角巷的網紅熱度。
高仿鹿角巷
近日,北京商報記者通過多方走訪調查發現,杯裝沖飲奶茶“鹿角巷”并非臺灣網紅奶茶店——鹿角巷,不過,雙方無論在外觀還是產品口味上都極為相似。
北京商報記者通過走訪北京多家超市發現,杯裝奶茶鹿角巷主要有三種口味,分別是黑糖鹿丸牛乳茶、蜜桃烏龍牛乳茶和鹿角出抹牛乳茶。鹿角巷奶茶店內也有類似的飲品,分別是黑糖鹿丸鮮奶、白桃烏龍和小鹿出抹。此外,雙方產品的名稱、商標、包裝更是難以區分。因為兩款鹿角巷極為相似,很多消費者都把杯裝鹿角巷誤以為是臺灣網紅鹿角巷奶茶店推出的產品。
北京商報記者通過中國商標網查詢發現,臺灣網紅鹿角巷奶茶店創始人邱茂庭提交以鹿角巷的商標注冊申請,目前在公示環節,并未真正取得“鹿角巷”的商標權。
對于使用和鹿角巷奶茶店相似商標和圖案,安徽香飄飄向北京商報記者提供的材料顯示,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9年7月4日受理了安徽香飄飄的鹿角巷商標注冊。
業內人士指出,安徽香飄飄的鹿角巷商標注冊申請受理書只表明國家知識產權局已收到申請人的商標申請,并不表明其所申請的商標已獲批準。因此,目前兩家公司都未取得鹿角巷的商標權。
重名香飄飄
值得關注的是,杯裝沖飲奶茶鹿角巷的生產廠家是安徽香飄飄。對于安徽香飄飄與香飄飄是否存在關系,北京商報記者致電香飄飄,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安徽香飄飄和香飄飄無任何關聯。
據悉,安徽香飄飄始建于2004年,由原安慶市福約禧食品有限公司發展而來。創始至今己發展成由福冰冷藏物流、黃梅飄香食品等實業組成的多元化公司。
香飄飄則創辦于2005年8月,主要從事奶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7年成為國內奶茶行業第一家上市企業,生產基地有湖州、成都、天津、江門。
“企業名稱與商標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中國法學會消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俊海表示,由于安徽香飄飄只是企業名稱,并無以香飄飄為商標的產品,因此,該企業名稱在一定法律范圍內是合法的。
據了解,企業使用的商標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后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而企業名稱在縣級以上工商局登記后即可取得一定地域范圍的企業名稱權。兩個權利授予的程序、部門和權利范圍是不同的。
不過,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規定:商標中的文字和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對市場主體及其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從而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應當依法予以制止。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由于我國實行的是企業名稱分級注冊制度等原因,目前,安徽香飄飄和香飄飄的企業名稱都經過合法登記注冊。因此,只有以信用原則為基礎,通過判斷當事人主觀上是否有故意混淆或搭便車等才能確認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從而認定是否侵犯了企業名稱權。
商標亂象
除杯裝奶茶高仿鹿角巷,名為鹿角巷的山寨奶茶店也屢禁不止。資料顯示,截至6月底,鹿角巷奶茶店在全國共開有約130家門店,而山寨門店卻高達7000余家。
“山寨鹿角巷頻繁出現的原因是‘鹿角巷’三個字不是注冊商標。事實上,商標問題幾乎是所有茶飲品牌壯大的死結,造成這個死結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品牌持有者本身的商標注冊意識不夠,第二是‘快招’公司的存在。”業內人士稱。
所謂“快招”,就是在短時間內,通過各種手段打造或包裝出一個或多個“爆品”,隨后進行大規模的宣傳招商,收取加盟費或其他費用,短期內就會獲得大量收益。
關于商標注冊,相關業內人士介紹,注冊一個商標流程很簡單,但是實際注冊成功的可能性不高。
隨著11月1日新《商標法》的實施,食品行業商標亂象有望減少。據了解,本次《商標法》的修訂,對惡意搶注行為加強了行政處罰和司法處罰力度。
劉俊海表示,同一商標會涉及到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和美術商標的差異性。商標的申請也因時間和地域差異性而有所不同,最終商標圖案的歸屬權,將由人民法院來裁判。
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表示,模仿和搶注的產品很難在一二線城市立足,主要市場在農村,且這些地區的市場需求很大,但大企業的定位主要集中在一二線城市。所以,侵權的企業應該轉換思路,發展培養自有品牌。
(來源:北京商報 記者 李振興 王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