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零售圈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規定 ,從2023年12月1日起 ,“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一石激起千層浪 ,各種說法、解釋、地方規定層出不窮。在臨近可行日不足15天的情況下 ,我們看一下拷貝是否走樣?
(2023年6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1號公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涉及生鮮照明產品的條款內容:“從2023年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1、時間限定:2023年12月1日起
2、內容限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辦法》對時間和內容限定都很明確。臨近2023年12月1日已不到15個日歷天了。
一、我們先從法規層面進行認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發布的管理辦法屬于行政規范性文件,屬于一級法規。它是國家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辦法》共51條8850字。
隨后有兩篇文章作了跟進。
一篇叫一圖讀懂《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解讀》(簡稱解讀),另一篇叫《明確了!12月1日起禁止使用》。
《解讀》對《辦法》第七條“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進行了解釋。一圖讀懂是對《解讀》的圖解:“02強化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食品安全責任中第(4)“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增加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
1、解釋明顯溢出了《辦法》范圍。
《辦法》通篇沒見群眾反映和生鮮燈字樣。《辦法》沒有明確涉及的具體照明設施(光源)被一圖解讀成了生鮮燈。
有人說《辦法》確實沒這樣說過,是《辦法解讀》這樣說的。照明與食品安全套在一起,也不恰當。沒見過生鮮食品因照明光色產生不安全因素了。把人眼感受說成安全因素也實在是牽強附會了。
我們再看看解讀有無法律效應?
《解讀》不屬于法規。解讀是對法規的解釋和說明,它不是獨立的法律文件 ,而是對法規的解釋、指引和導讀。《解讀》的 目的是為了統一理解和適用法規 ,但它本身沒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因此《解讀》不能超出法規范圍。
當《解讀》與《辦法》之間存在沖突或不一致的情況下,應當以《辦法》為準。因為《辦法》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普遍適用和約束力。如果《解讀》與《辦法》規定不一致 ,應以《辦法》為準則。《解讀》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替代或修改《辦法》的規定。也就是說根據法律原則,《解讀》不能單獨作為法規的依據。《解讀》只是對法規的解釋,對于法規的效力和適用應依據具有法律效力的《辦法》。溢出解釋屬于無效部分。
2、對于以群眾反映為依據的《解讀》 ,要看其與《辦法》的一致性和正確性。
如果群眾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或是普遍大面積在使用的現象,是需要得到改進的。《解讀》應基于《辦法》規定給予合理解釋 ,從而幫助大眾更好地理解和實施《辦法》。 然而《解讀》中引用的生鮮燈大多是農貿市場、菜市場使用的低檔的非主流商超使用的貼片混光的 SMD 光源。而在市場中的主流生鮮照明大多使用 COB 光源。用非主流的 SMD 來說事,那以偏概全是不用說了。其二生鮮燈是適用于生鮮照明的產品,幫助體現生鮮商品的本色,加快商品銷售功不可沒。是應該得到加強和推廣,而非取締。
生鮮燈種類繁多,有吊燈、射燈、筒燈和線性燈。點光源、線光源、面光源都能應用于生鮮照明。《解讀》明顯把光源產生的色度當成了燈具 ,顯然是對燈具和光源的混淆 ,是對照明器材的誤解。就如拿韭菜當麥冬--不懂、不懂!
3、再看《明確了!12月1日起禁止使用》的文章 ,更是在無效《解讀》的基礎上橫生細節。
以農貿市場和菜市場小商販使用的低檔燈具的圖片,造成12月1日生鮮燈被禁止使用的假象,制造緊張氣氛,而不是解決問題。誤讀中的誤讀。在國家沒有具體照明標準出臺前,各地都應以《辦法》為準,不應以此為準制作的“所謂地方標準”既無效又搞亂市場正常節奏。
二、根據網絡資料摘要一些地方標準 ,讓大家看看:
1、《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的提醒告知書》:
一、開展照明設施自查自糾:如不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的 ,統一督促、及時更換照明設施 ,必須使用接近自然光線的照明設施 ,使生鮮食用農產品呈現出自然顏色。
二、《辦法》施行之后 ,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辦法》規定的照明設施的,依據《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提出了接近自然光色的照明設施。對于自然光色沒有具體約定 ,大家知道自然光色在一天內會由2000K-3500K-4000K-5000K-6500K,因時間變化產生不同的光色段。以哪個時段的自然光色為準呢?明顯會產生兩小兒辨日之遠近,早晨離人近 ,因為早晨看到的太陽形狀大 ,近大遠小。中午熱,近熱遠冷。莫衷一是。
2、《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禁止使用違法照明燈具等設施銷售食用農產品的提醒告誡書》:
據了解,部分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在銷售畜禽肉類、蔬菜水果類、海鮮類等食用農產品過程中,為給生鮮產品提色增亮,使用 可能影響消費者感官判斷的照明燈具(俗稱“生鮮燈” )。新《辦法》施行后,繼續使用上述照明燈具銷售食用農產品將屬 于違法行為。現本局對各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各農(批)貿市場開辦者發出提醒告誡。
沒有具體光色規定。
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 11 月 11 日消息 :為進一步落實《辦法》,保障食品安全,11 月 10 日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 理局發布相關提示。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包括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商超等) 要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對場內使用的照明燈具等進行自查自糾 ,一律停用可能影響消費者對畜禽肉類、果蔬類、海 鮮類等食用農產品感官性狀判斷的“生鮮燈 ”等照明設施。
提出了使用地方,但沒有具體落實光色。也是把光源光色歸咎于“生鮮燈 ”,代光色受過。
4、安慶市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的提醒告知書:
市場開辦者、銷售者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使用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的照明設施進行自查自糾,如不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的 ,統一督促、及時更換照明設施,必須使用接近自然光線的照明設施,使生鮮食用農產品呈現出自然顏色。
大致與貴州標準一致。
5、常熟標準
為解決食用農產品照明產品標準尚未統一等難題 ,常熟市市場監管局相關科室通過多方調研學習,主動請示上級監管部門,結合周邊省市的指標要求,最終就生鮮照明燈的有關指標作出了統一與明確,建議“食用農產品照明用光源和燈具色溫應在2700K-6500K 范圍內,顯色指數 (Ra) 初始值不低于90,色彩飽和度 (Rg) 應在90-110范圍色彩逼真度(Rf)應不低于90” 等等 ,讓監管部門、市場管理方、經營戶及消費者等都有據可依。
常熟對光色有了色溫、顯指、色彩飽和度、逼真度要求了。確實進了一步。但缺乏對應商品色光的指導意見。
2700--6500,關鍵是對應的商品顏色。暖光對白米和綠葉菜的照明結果地球人都知道,冷光對水果、熟食、肉禽的照明效果也是否定的。
顯指初始值那就是允許使用后的色飄移了?顯指飄移還是色溫飄移?不確定性因素能適合做標準么?
Rg,Rf隨電流上升也不是鐵板一塊。色溫飄移是 LED 芯片質量 ,熱管理 ,驅動電流所導致發光效果變化 ,顯指是根據 CIE 通過測量 LED 光譜中的光譜功率分布計算得到的 ,LED光譜與CIE不匹配才會引起顯指變化。Rg描述紅綠色之間的比例 ,Rf 描述顏色飽和度。LED光譜發生變化,才會發生變化。這一切都和芯片質量,熱管理,驅動電流不穩定有關。初始值和使用多少時間后的值都與上述三個方面有關。通知的標準依據性是沒有明顯感官感覺改變。
什么叫明顯?“明顯”表示事物或情況非常清晰、易于識別或理解。在科學、技術或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使用這個詞來描述某種現象、指標或變化。在科學研究中 ,明顯通常指的是實驗結果或數據之間的差異或變化,這些差異或變化在統計上具有顯著性,即它們不是隨機誤差或偶然事件,而是真實、可重復和可解釋的現象。
在日常生活中,明顯的度可能因人而異 ,但通常是指一種直觀的感知或理解,即人們能夠輕松地識別或理解某種現象、物體或情感。例如,一個明顯的優勢是它能夠使人們更容易地找到目標、做出決策或解決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 ,度量“明顯”的度往往是主觀的 ,因為它取決于個體的知覺、觀察、分析能力和上下文背景知識。不同的人可能會對同一事物或現象的“明顯”度有不同的評價。此外,一些特定的領域或專業可能會有相關的標準或方法來量化和測量“明顯”的度 ,以提供更客觀的評估。
總之,“明顯”這個詞表示一種清晰、易于識別或理解的狀態或程度,通常用于描述某種現象、指標或變化。在科學研究中, 它通常指的是統計上的顯著性差異或變化;在日常生活中,它通常指的是直觀的感知或理解。“明顯改變”是個有寬度的衡量。年輕人的視覺與老年人是有視覺差的。照明應用上也有忠實顯色和效果顯色的可行范圍。色彩飽和度90和110肉眼已能明顯分 辨了……。照度值的強弱和商品照明效果也很明顯。高照度下紅色看上去會淺,低照度下就比高照度看上去紅。
各地各行其是,是沒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反而更沒有規范,凌亂不堪,難以執行!
光色與照度明暗下的明顯改變 ,前者色光錯誤,后者照度需改善
三、再看肉、禽客觀本色
我們看一下被照的豬肉、牛羊肉和禽肉的顏色有沒有大致的定值?
1. 豬肉:豬肉的顏色通常呈現為淺粉紅色到暗粉紅色。這是由于豬肉中的肌紅蛋白(myoglobin)和血紅蛋白(hemoglobin)的存在所造成的。豬肉的顏色可以受到豬的年齡、飼養環境、飼料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2. 牛羊肉:牛羊肉的顏色可以在接觸空氣后發生變化。原始的牛羊肉顏色可以是深紅色,這是由于它們的肌紅蛋白(myoglobin) 含量較高。然而,當肌紅蛋白與空氣中的氧氣接觸時,它會被氧氣氧化,使得肌紅蛋白變為氧肌紅蛋白(oxymyoglobin)并呈現鮮艷的櫻桃紅色。
3. 禽肉:禽肉顏色可以有較大的變化范圍,取決于禽類的種類和品種,以及其飲食和生長環境等因素。一般來說,雞肉偏向于粉紅色或略帶灰色 ,而鴨肉往往呈現較深的紅色。
肉色因為品類和地域不同其顏色是有變數的。
因此 ,客觀商品色的依據只是個感官大致判斷色 ,只要沒有“明顯改變”的感受 ,都是屬于合格照明。
四、人的主觀影響
1、探討了客觀因素 ,我們再來看看人眼的主觀因素:
人眼感知肉類顏色差異需要一些條件:
1.)充分的光照:人眼能夠感知到肉類的顏色 ,需要充足的光照。在良好的光照條件下,色彩會更加清晰明亮 ,人眼對肉類顏色的感知會更準確。
2)對比度:人眼能夠通過對比度來感知顏色差異。相鄰兩個肉類樣本之間的顏色差異越大,人眼感知到的顏色差異也會更明顯。
3)色彩敏感度:人眼對不同波長的光色有不同的敏感度。肉類樣本的顏色差異必須處于人眼敏感的波長范圍內 ,才能夠被人眼感知到。
需要注意的是,個體差異和主觀因素也會對人眼感知顏色差異產生影響。不同人對于肉類顏色的感知可能會有所不同 ,因為個人眼睛的視覺靈敏度和主觀感受可能存在差異。此外,觀察的距離、觀察角度等也可能對人眼感知顏色差異的準確性產生影響。
2、人眼在光照影響下對肉類色彩差異的感知受多個條件影響:
1)受光照影響:良好的光照條件下 ,色彩會更加清晰明亮 ,人眼對肉類色彩的感知會更準確。
2)不同時間段的陽光下 ,對肉類色彩的感知也會不同。
3)色溫:不同時間段的日光具有不同的色溫 ,即光的色調。早晨和傍晚的日光比較溫暖 ,呈現較低的色溫 ,而中午的日光較冷 ,呈現較高的色溫。這種色溫的變化會影響人眼對肉類色彩的感知 ,使其在不同時間段呈現出不同的色調。
4)光照強度:不同時間段的日光光照強度也存在差異。早晨和傍晚的日光較為柔和,光照強度較低 ,而中午的日光較為強烈。 光照強度的變化也會影響肉類的色彩感知 ,使其在不同時間段呈現出不同的亮度。
5)雜光干擾:不同時間段的日光還會受到周圍環境的雜光干擾 ,如建筑物、樹木等的反射光線。這種雜光干擾可能會改變肉類 色彩的感知 ,使其呈現出明暗不一的外觀。陰天、多云天、烈日當空天 ,不說看生鮮肉類 ,看任何東東都不可同色而語;顧客不 同時段在超市里買了生鮮豬肉 ,拿到不同時段的日光下比看 ,會存在色溫、光照強度和雜光干擾等方面的差異影響。不能準確感 知真實肉類肉色 ,誰說都不能作數 ,因為事實如此。公說婆有理也是不準。
3、克服影響的因素與改進陳列
1)對比度影響:人眼通過對比度來感知色彩差異。相鄰兩個肉類樣本之間的色彩差異越大,人眼感知到的色彩差異也會更 明顯。同一塊豬肉放置在不同的背景下 ,會感知到紅色的色差。將豬肉放置在白色背景(冰床)和黑色背景下,會覺得紅色的差異(黑色在視覺上會讓人產生收縮、后退的感覺,鮮艷的肉在黑色的襯托之下則會顯得膨脹且靠前,視覺感官上就覺得 飽滿奪目 -這就是后退色和前進色配置效應)。將深紅色的物體與淺紅色的物體相比較 ,或與其他色彩(如綠色)的物體相比 較,可以更容易地辨別出紅色的差異。同理給你一臺鐘 ,你會認為是準確時間,給你十臺鐘不同時間的鐘 ,你反而弄不清哪個是標準時間。
這就是色彩感受度影響:人眼對于不同波長的光有不同的感知敏感度。肉類樣本的顏色差異 ,必須處于人眼敏感的波長范圍內。
2)燈光強度的影響:較亮的燈光會使紅色看起來較淺。紅色的亮度與色彩的飽和度有關。當燈光較亮時 ,光照會對人眼感 知紅色產生影響,導致紅色呈現出較淺的外觀。光照較強時,紅色所包含的光線會擴散和散射,從而使色彩的飽和度降低。亮度也會影響對紅色的感知。亮紅色具有較高的亮度值,因此在光照較強的情況下 ,亮紅色更容易被感知為淺色。相反,暗紅色具有 較低的亮度值,不容易受光照影響而變淺。環境亮度反射系數也會對被照物亮度感覺產生影響。
3)在光照較亮的環境中,紅色傾向于呈現淺色。這是因為光照強度和亮度對紅色的感知有影響,使其看起來較淡。不同的 燈光照明可以對紅色產生不同的影響,改變我們對紅色的感知。豬肉燈試圖通過使用不同色溫或色彩補光燈照明豬肉 ,反映豬肉紅色的真實程度和白色肉脂紅白夾心的肉質,這是 LED 照明的進步,而不是生鮮燈的錯誤。照明色彩過度變異的低端 SND 混光" 美顏燈"并不能反映肥瘦相間、紅白相映的豬肉肌理 ,明顯影響顧客視覺應該淘汰。拿來與照明光色好的 COB 生鮮燈相提并論, 真是牛奶拌墨汁---黑白混淆。連照明設施大類和生鮮燈小類都沒分清?豈能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因此 ,我們應該明辨事實 ,而不是混淆真相。嚼爛舌頭當肉吃--能飽么?
4)人對紅色的明顯感受因個體差異而異,無法給出具體的度量。這只是一種主觀判斷依據 ,肉類由于生長條件和外在因素的變化,其質地和色澤也不會一樣。用人的主觀認知和生鮮商品客觀的同質不同色去評定照明光色和商品顏色的差異,只能得出 大致相似的判斷。
因此,《辦法》所給出的"明顯影響標準"給的是相對合理尺度 ,意圖是保障生鮮商品與照明設施(光色)的色彩還原性 ,并無生鮮燈一說。以偏概全與盲人摸象無異。
因此建議:為了更準確地感受生鮮或豬肉的照明顏色,建議選擇適當的照明設備,確保光源的亮度和色溫是正確的 ,并在適當的環境下進行比較。
5)要判斷顏色差異是微小的還是明顯的,可以綜合考慮顏色差值與標準范圍的比較,并考慮人眼對顏色的敏感度。如果顏色差值大于眼睛能夠認定的標準范圍,并且大多數人能夠明顯察覺到差異,那么可以認定為明顯的差異。相反,如果顏色差值較小,并且只有少數人能夠察覺到差異或需要特別注意才能察覺到 ,那么可以認定為微小的差異。微小差異并不會影響生鮮銷售和 顧客購買 ,應該視為可以忽略的范疇,這是符合各方需求和實際應用情況的做法。
6)為了更準確地感受生鮮或豬肉的照明顏色 ,建議選擇適當的照明設備,確保光源的亮度和色溫是正確的 ,并在適當的環境下進行比較。盡可能使用接近太陽光譜的全光譜芯片用于商超照明,盡快改變目前不盡人意的生鮮照明。不要等待靴子落地被 砸到頭上時產生不必要損失。同時要注意照明的 LED 芯片質量,熱管理,驅動電流管理,初始值與使用值之間的平衡在于技術和 質量管控,盡可能使用品牌大廠的有保障的照明產品。小作坊 LED 照明設備在人才、技術、管理上都沒有優勢,價格低下的背后 留下了無數踩不完的抗。一份價錢一分貨始終是商業準則。
還原肉類的光色是沒有明顯感官差異 ,這些都是已完成一直在使用的肉類照明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