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一臺戴爾筆記本只要300元,比原價便宜了7399元,便一口氣買下了5臺。可誰知被戴爾以一句“報錯價”將已付款的訂單輕松撕毀,只答應退還付款,拒絕按照訂單履行合同。截至昨日,記者聯系到了至少4名武漢消費者。
10月18日晚11點,“戴爾xps14Z新款筆記本極致典范”在淘寶試用中心上線,原價7699元,試用折扣價300元。在隨后半小時,100臺筆記本被搶購一空。武漢消費者李明則一口氣購買了5臺,并通過支付寶付款。
19日,李明瀏覽戴爾旗艦店網頁發現,這款300元產品信息頁面被刪除,取而代之的是一款同樣的產品,但折扣價被修改成7399元。當天,戴爾中國淘寶旗艦店客服打來電話稱,不會按照300元的價格發貨,要求他答應無條件退款。
李明告訴記者,像他這樣已經付款等待戴爾發貨的有40多人。
昨日上午11點,淘寶網論壇出現“戴爾中國淘寶旗艦店10月18日試用中心活動說明”的帖子。該帖稱“由于后臺設置問題,導致18日晚一款戴爾試用機在23:00—23:33發生價格錯誤事件,誤將折扣價變成成交價。”記者看到,該說明同時發布了戴爾及淘寶的聯系方式,為消費者提供處理方案。淘寶公關部人士稱,已經協助商家積極妥善處理此事,并公布了聯系人以及電話。
昨日下午,記者向戴爾淘寶旗艦店聯系人發送采訪郵件。該店負責人建議記者參見戴爾與淘寶的聲明,并表示該聲明由淘寶公司刊登。
記者以買家身份致電淘寶獲悉,淘寶給出兩個解決方案:一是退款并給消費者100元紅包,二是消費者補齊差價7099元再購買。但消費者李明表示,要求戴爾以18日的定價發貨。
律師
已下訂單可視為有效合同
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劉大橋律師對此認為,按照《合同法》,戴爾中國在其淘寶旗艦店登出報價,就表示向消費者發出了邀約,顧客提交訂單,合同就算成立。
劉大橋同時表示,若是因系統故障或重大失誤造成的,企業可以在履行合約之前,跟法院請求撤銷或者變更這個合同。但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前,這個合同是有效力的,企業有履行義務。若企業拒不履行,消費者可以起訴。
(來源:楚天都市報 記者:陳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