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最先報道的高朋網涉嫌銷售假天梭表一事,昨天有了最新進展。記者從工商部門獲悉,北京消費者送檢的兩款團購天梭表均為假貨,供貨商的授權證書也系偽造。同時,上海警方表示,如果高朋涉嫌販賣假冒偽劣產品,將追究其刑事責任,并稱目前此案正在調查中。
供貨商偽造授權書
昨日,記者從朝陽區工商分局了解到,自本報報道此事后,團結湖工商所接受消費者的委托,與天梭表駐上海地區銷售代表——瑞表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取得聯系,并將消費者團購的兩款共5只手表送去檢驗。
11月30日,工商部門收到了瑞表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正式鑒定結果,確認送檢的手表全部為假冒商品。同時,該公司還就工商部門收集到的相關供貨商提供的三張授權書一并作了鑒定,結果為:天津金三商貿有限公司的兩張授權書系偽造,另外一張香港某公司授權天津金三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授權書屬于無效授權。
對于此鑒定結果,記者追問“將對高朋采取何種處罰措施,消費者又應獲得怎樣的賠償”?工商局工作人員表示,由于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涉及的案件定性問題,相關業務部門正在研究討論,暫不對外說明處理結果及定性依據。
高朋提高賠償額度
昨日,團購手表的李先生告訴記者,高朋網客服再次給他打電話,建議其退表,并提高了賠償額度,“高朋客服打電話告訴我說,現在把表郵寄回去可以給我690元的賠償,快遞費由我們自己墊付,高朋網返還相應價值的積分。”隨后他的手機上收到了高朋客服的短信,上面提供了手表郵寄的地址。對于此賠償建議,李先生表示還需要考慮。
高朋在此前的聲明中曾表示,對于團購了天梭表未收到貨的消費者將全額退款并賠償200元現金,已收到手表的消費者可獲得全額退款和400元的賠償。這回高朋再一次將賠償額度提高。記者向高朋公關詢問提高賠償額的原因,但未得到答復。高朋公關稱,目前高朋并未收到工商部門的正式通知,但會尊重并接受工商部門的裁定。
記者昨天再次撥打高朋提供的天津金三商貿有限公司的電話,卻始終無法撥通。
警方稱涉假就究刑責
自高朋網被爆出售假天梭表后,天梭中國也發表聲明稱,要就此事向公安機關報案。昨日,記者致電上海徐匯區公安分局經偵科。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高朋涉嫌販賣假冒偽劣產品,將追究其刑事責任,并稱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具體細節不便透露。
負責此次天梭中國維權事宜的工作人員表示,由于目前司法機關已經正式介入,事件調查的進展不方便透露。他表示,在此之前,天梭中國也不便做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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