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最高法院歐盟法院5月10日做出終審判決,禁止法國化妝品巨頭歐萊雅使用Botocyl商標,因為該商標有克隆美國醫療保健集團愛力根著名除皺劑品牌保妥適之嫌。
基于相同理由,歐盟法院還否決了歐萊雅旗下赫蓮娜品牌為保住其Botolist商標而提出的申訴。
2003年,歐盟商標管理機構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曾經批準Botolist與Botocyl商標,但5年后在愛力根的要求下推翻了自己的決定。歐萊雅與赫蓮娜隨后向歐洲普通法院提出上訴,但2010年12月上訴被駁回,兩公司隨即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
(來源:證券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