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東北地區門店進貨正規 事件或與授權方、代理商之間糾紛有關
近日,相關媒體傳出大潤發東北地區的門店因涉嫌出售假酒,即假冒白水杜康白酒,被當地工商部門查處的消息。昨日,大潤發上海總部的相關人士出面回應稱,大潤發東北地區所有門店進的白水杜康白酒均來自白水杜康明文授權的企業。
據大潤發上海總部行銷部的相關人士介紹,大潤發東北地區門店零售的7個品項的白水杜康白酒全部是通過陜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公司明文授權的生產、經銷企業,即濰坊市濰州春酒業有限公司和菏澤市兩鳳酒業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的吉林經銷商和齊齊哈爾經銷商進的貨。
記者也看到了陜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公司給予上述兩家公司的授權書復印件,其中授權濰坊市濰州春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經銷的品項為5個,授權經銷范圍為山東和東北地區,授權期限為2011年1月6日至2012年1月5日;授權菏澤市兩鳳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經銷的品項為4個,授權經銷范圍為全國,授權期限為2011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8日。
令大潤發不解的是,就在濰坊市濰州春酒業有限公司的授權期限結束的第二天,即2012年1月6日,據說是陜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公司在吉林松原的經銷商向有關方面投訴大潤發賣的是假冒的白水杜康白酒。對此,大潤發表示,大潤發是2011年年內從濰州春酒業進的貨,不存在超限銷售的問題,因此,對售賣假冒白水杜康白酒的說法,堅決不能接受。
大潤發方面向記者表示,大潤發的商品進貨渠道嚴格按照政府、企業的相關規定,確保所有商品符合國家的各項標準,并確保消費者和相關企業的合法權益。
據此間業內人士表示,由于代理商與授權方、代理商與代理商之間的矛盾糾紛從而殃及零售商的事件時有發生,所謂“大潤發在東北地區售賣假酒,即冒牌白水杜康白酒的事件”很有可能就是此類事件,否則怎么可能出現投訴時間上的巧合呢?
(上海商報 記者: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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