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權利人授權以卡拉OK方式播放歌曲盈利被訴至法院,江蘇宿遷11家KTV集體陷入“侵權門”。近日,經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主持調解,11家KTV分別與原告南京福星公司達成賠償協議。
據介紹,福星公司訴稱,經北京某文化傳播公司授權,其擁有《犯錯》、《觀音手》等100首歌曲在江蘇省(除無錫)的放映權、收費權,并有權提起侵權訴訟;宿遷地區11家KTV未經授權,以營利為目的,擅自在經營場所內以卡拉OK方式向公眾播放以上作品,侵犯了其合法權益。
面對訴訟,3家KTV企業選擇庭外和解,其余大多數KTV企業認為沒有侵權或沒有侵權故意。
還有KTV企業主拿出買賣合同,證明其點唱系統是從其他企業處購買,侵權歌曲是點唱系統自帶的,起訴后已將侵權歌曲從系統中刪除。
雖然原被告雙方對案件仍存在較大爭議,但是在法院的調解下,11家KTV企業均和南京福星公司達成賠償協議,協議最終確定每首歌賠償約500元。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