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標案可能翻盤?加多寶昨日公開表示,其母公司鴻道集團6月20日收到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的“終止偵查”通知,檢方已撤銷了陳鴻道案。加多寶表示,這或意味著此前簽訂的相關商標使用協議并非無效。昨日下午,記者對此的求證過程一波三折,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的一位相關人士最終確認,檢方沒有撤銷陳鴻道案,“終止偵查”系筆誤,并稱已向陳鴻道送達了最新的“中止偵查”通知書。
加多寶稱檢方已“撤案”
王老吉商標糾紛案一直備受關注,其核心焦點在于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訂的商標許可補充協議是否有效,而這取決于鴻道集團陳鴻道是否向李益民(廣藥集團原總經理)行賄。今年5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認定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的兩份補充協議無效;加多寶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昨日,加多寶在發給記者的郵件中表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已撤銷了對陳鴻道的偵查,標志著陳鴻道行賄行為不成立,這或許意味著,兩份補充協議不應被認定為無效。”加多寶的相關負責人具體透露說,6月20日,鴻道集團收到了廣州市檢察院的通知,陳鴻道案已被撤銷。
2005年,廣藥集團原總經理李益民因受賄罪被廣東省高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受賄事實之一,是香港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為與廣藥集團續簽“王老吉”商標使用合同,在香港分3次給了李益民300萬元港幣。
加多寶發布的這一消息昨日上網后,引發外界極大關注。不少人認為“王老吉商標案可能翻盤”。
加多寶舉證“終止偵查”
“陳鴻道案已被撤銷?”收到郵件后,記者立即與加多寶方面取得聯系,希望對方提供相關“證據”。
與此同時,記者向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求證。昨日16時許,該院一位相關人士很肯定地說,經向反貪局了解,“陳鴻道一案并沒有撤銷”。
稍后,在記者的要求下,加多寶發來一份《答復信訪人通知書》。這份加蓋有“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專用章”的通知書寫明:“2004年12月,我院對陳鴻道涉嫌行賄原廣州醫藥集團總經理李益民一案立案偵查。2005年10月19日,我院對陳鴻道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現我院已對該案終止偵查。”
記者注意到,該通知書的落款日期為2012年6月19日,信訪人為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
記者就此咨詢法律人士后獲知,“終止偵查”相當于“撤銷案件”,若“終止偵查”屬實,意味著陳鴻道行賄不成立,而李益民的受賄罪也有變數。
檢方:“終止”應為“中止”
收到加多寶發來的《答復信訪人通知書》后,記者再次與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取得聯系。昨晚9點多鐘,該院相關人士在電話中回復了記者的疑問———
首先,陳鴻道一案肯定沒有撤銷,目前還在追查中,另外,通知書中的“終止偵查”是筆誤,應為“中止偵查”,“陳鴻道長期沒有到案,檢察院又不能超時限辦案,所以就中止了偵查”。同時,更正后的“中止偵查”通知書已經送達。
我國《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規定,偵查過程中,犯罪嫌疑人長期潛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緝拿歸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嚴重疾病不能接受訊問,喪失訴訟行為能力的,經檢察長決定,中止偵查。中止偵查的理由和條件消失后,經檢察長決定,應當恢復偵查。
不過,廣州市檢察院相關人士強調,即使是“終止偵查”,也不能將其理解為撤銷案件。
據介紹,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陳鴻道涉嫌行賄一案進行調查后,陳鴻道隨后下落不明。2004年12月,檢方正式立案偵查并對陳鴻道采取邊控追捕措施。廣東省公安邊防部門將陳鴻道抓捕歸案后,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于2005年10月2日對其刑事拘留,隨后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但此后陳鴻道棄保長期潛逃。依規定,檢方決定中止偵查該案,目前仍在依法追捕中。
�。▉碓矗航鹧蚓W-羊城晚報 記者:董柳、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