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出國的人都有在免稅店購物的經歷,因為那里有一些國內無法買到或者價格比國內低不少的商品,這一情況在國內催生出了“海外代購”的新產業。據業內人士估計,國內“海外代購”年交易規模達到數百億元級別,從事“海外代購”業務的人數在十萬人以上,然而尚處于灰色地帶的海外代購產業,隨時可能成為國內相關部門的打擊對象,讓這些從業者感到惶惶不安,對此有專家建議盡快對網上海外代購立法予以完善。
■監管力度加大 商家萌生退意
“離職空姐代購化妝品逃稅上百萬,獲刑11年”的案件經媒體披露后,在海外代購的賣家和買家中都產生不小的震動,淘寶網上一些小規模的海外代購商家萌生退意,“即使繼續做的話,也不會自己帶貨了。”
記者從一位海外代購商家處了解到,今年以來相關部門明顯加大了對海外代購的監管力度。4月,海關總署發布新規,境外快遞企業須使用EMS清關,這意味著代購人通過第三方海外轉運公司進行托運的包裹,很多須按照貿易貨物通關,需要被檢查補繳稅,海外代購商品的價格優勢大受影響。
“本來開網店賺錢就不容易,我們不少海外代購都是兼職賺點外快,現在又有這么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就會犯法,做海外代購簡直如履薄冰。”一家經營名牌太陽鏡代購的商家告訴記者,如果海外代購成為重點打擊對象,他準備把現有的貨品趕緊脫手,然后轉做其他業務。
昨天,淘寶一家所在地為北京的英國品牌女鞋代購店打出了“特價現貨清倉”的宣傳,該店客服表示清倉原因是老板不想繼續做代購了,“生意不太好,加上有人說代購逃稅、違法,經營風險越來越大”。
■導游和空姐成個人代購主力軍
海外代購具體從何時開始已經很難考證,據稱最早的一批代購者是海外留學生,他們幫親朋好友在國外購買各種商品,逐漸形成了收取10%代購費的“行規”。目前網絡上的海外代購分為兩種形式:專業海外代購網站和個人代購網店,前者可以提供更完整的海外代購流程和服務,后者一般在淘寶網站上開個網店,為顧客提供代購服務,價格比專業海外代購網站要更加便宜。除了職業代購,境外導游和空姐也是“個人代購”主力軍。
在某知名旅行社工作的小姜告訴記者,她每次帶境外團都會去免稅店買東西,“有的是自己用,大部分都是幫朋友帶的,不收代購費。”至于代購物品有沒有繳關稅,小姜表示她帶的東西不多,“海關規定,5000元以下就不用繳稅。”不過她也承認,有時候帶的東西超過5000元,“一臺iPhone4S就快5000元了,更別說一些大牌的包了。”
■個人代購網店一個月輕松掙萬元
此次獲刑的空姐李某和其男友石某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從國外代購化妝品竟然偷逃了100多萬元關稅,可見海外代購利潤之高。據一位在淘寶平臺上從事代購業務的商戶透露,李某所經營的網店交易規模并不算大,“在淘寶化妝品網店中連前200名都未必能排進”,如果都以走私罪論處的話,涉及人數可能多達十余萬。
淘寶的全球購頻道創立于2007年,是國內規模最大、海外代購商家最集中的平臺。雖然淘寶官方沒有透露相關業務數據,但據知情人士稱該平臺去年交易額約為150億元。《2011年淘寶網全球購行業解析報告》顯示,全球購頻道有接近三成的賣家以接單采購為主,這些賣家往往是兼職,接到了買家的購買需求后再下單購買,也就是像李某這樣的個人代購。
雖然與公司化運作的代購網站相比,個人代購只能算是小打小鬧,但其利潤也很可觀。以奶粉為例,目前個人代購的海外奶粉以荷蘭品牌和日本品牌居多。一位網店店主介紹,根據店鋪信譽度和知名度不同,每罐奶粉利潤從10元-30元不等,“只要價格別太高,保證是正品,一天賣掉二十多罐很輕松,一個月下來能賺個一萬多。”
財經觀察
“海外代購” 亟待立法規范
中科院教授、網絡經濟專家呂本富認為,從電子商務發展來看,網上代購已經越來越普遍。比如消費者想買一雙NIKE最新款的運動鞋,但國內沒有賣,只能通過代購的方式滿足消費需求,正是這些跨國小額貿易的消費需求造成了網上代購繁榮。
“目前很多網上代購店是采用收購的方式,讓零散的游客捎帶規定額度以內的商品,集中起來銷售,這樣做應該說是合法的。”他認為,這種零散的個人代購與靠集裝箱批量進貨是兩個不同的商業模式,應該有兩個不同的管理體系和兩個不同的稅收體系才更合適。此外,呂本富認為海外代購應該明確什么東西可以賣,什么東西不可以賣,什么東西從哪個渠道進來的,是否需要專門標志或標牌,“目前我國在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比較欠缺,建議盡快完善。”
新聞回顧
前空姐代購逃稅獲刑11年
昨天,在淘寶網論壇中有用戶發帖《國際代購不好干了,請看前空姐國際代購獲刑11年》,引來不少人跟帖留言。一位淘寶網用戶表示,這則消息讓她很郁悶,“原來代購免稅商品是違法的?”
據媒體報道,被判刑的李某曾是某航空公司的空姐,離職后和男友在淘寶網上開店,銷售化妝品。通過一位在外企任職的朋友,李某找到了一條在韓國免稅店購買便宜化妝品的渠道,此后李某和男友多次赴韓國免稅店購買化妝品,從無申報通道攜帶進境,并在淘寶網的網店銷售牟利。
法院查明后,2010年至2011年8月間,李某和男友偷逃海關進口環節稅100余萬元。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等3人的行為均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1年,罰金50萬元;褚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罰金35萬元;李某男友石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罰金25萬元。
不少網民對于代購逃稅被判11年表示不解,認為量刑過重,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韓玉勝教授認為,按照我國刑法規定,走私普通貨物罪如果數額特別巨大,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11年并不是特別重,普通人更多的是出于感情上的一種同情,一種憐憫。”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車利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