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本公司」,以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 )董事會(「董事」或「董事會」)宣布,自2012年12月10日起,執行董事顏文英女士將調任為非執行董事。
顏女士,47歲,自2007年1月出任董事,并自2007年6月改任執行董事。顏女士是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的董事。彼於2007年加入本集團,負責本集團的財務規劃及企業管治事宜。顏女士亦為新世界中國地產有限公司 ( 一間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的執行董事、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彼在核數、會計、業務顧問及稅諮詢方面擁有擁有25年以上經驗。顏女士曾於香港一間國際性會計師行工作及澳洲稅務諮詢公司任職。彼擁有南昆士蘭大學商位,并為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執業會計師及英國特許認會計師公會資深員。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顏女士并無在過去三年其他上市公眾司擔任董事職務或於本公司本集團的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何職位 。
顏女士將與本公司訂立一份固定任期由2012年12月10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委任,據此,彼將同意自2012年12月10日起出任非執行董事之職務,惟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輪流退。顏女士將獲取董事袍金每年100,000港元,彼之袍金將由董事會每年根據本公司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之授權檢討及厘定,彼之酬金乃參考彼於本集團之職務及責任,本集團之業績及當時市況而厘定。
顏女士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關系。
於本公告日期,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涵義,顏女士擁有500,000 股本公司相關股份之個人權益。除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顏女士并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定義的任何權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并無其他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 條規定須予披露的資料,亦無其他與是次調任顏女士為非執行董事有關的宜須知會本公司股東。
董事會藉此就顏女士於出任執行董事期間對本公司作的寶貴貢獻深表謝意,并歡迎彼於出任本公司新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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