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次去長遠天地7-11便利店買餐,都被當成了賊,某企業視覺設計負責人張先生這兩天“很郁悶”。頭次誤會店員很快就道歉消除誤會,第二次便利店報了警,警方證明張先生沒有作案可能。
因賠償未達成一致,張先生準備今日向對方發律師函。
兩次買餐被當賊
12月8日晚上9點,張先生加班結束后,到單位樓下的7-11便利店買吃的,當他離開時,卻被一名男店員叫住了,“說他們店里經常丟東西,發現我跟監控上那個盜賊長得挺像。”
張先生經常在這家店買東西,他說很理解店員的工作。盡管自己當時有些蒙,但還是跟著店長去了辦公室。“看了錄像,有些模糊,但確實感覺很像我,我也有些驚訝。”
因無法確認,店員向張先生表達了歉意,“因為是下班后,耽誤的時間也不久,道歉態度也很好,所以我就原諒了他們。”張先生說。
12月10日上午,他再去買早餐時,再次被當成了盜賊。“我買完東西要出門了,又被攔住,店員說 我們依舊懷疑是你 。”張先生被店長和店員帶去了辦公室,對方態度很不友好,視頻也不讓他看,直接報了警。
警方排除作案可能
中關村大街派出所民警到現場,將張先生帶回派出所進一步了解情況,同時也讓店方帶上監控等資料前往。
“但警方查看監控資料后,排除了我作案的可能性。”張先生說,為此,他妻子和叔叔也陪著等調查結果。
昨天中午,中關村大街派出所民警證實,根據監控資料等,排除了張先生作案可能,同時也對7-11便利店相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建議他們安裝更清晰的攝像頭。
兩次被當成賊,張先生和家人要求7-11便利店致歉并賠償,但雙方未達成一致。
要求書面道歉未果
張先生說,對方賠償從300元加到了800元,“但是我一分沒要,我要通過適當途徑要求賠償。”張先生說,他的職業收入豐厚,他為此事耽誤的一天時間誤工費根本不止800元,加上妻子為此產生的誤工費,對方都應該賠。
同時張先生也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因當天是周一早高峰,就發生在單位樓下,好多同事都看到他被帶上警車。“應該給我一個書面說法,而非口頭致歉。”張先生說,對方答應11日給答復。
昨天中午,長遠天地7-11便利店一名店員承認了該事件,同時該店員表示總店在處理此事,自己不便多談。
昨天,北京7-11便利店投訴部一名吳姓先生稱公司還在商討,隨后會告知記者。但是截至昨日23時,仍未答復。
昨晚,張先生也表示沒有收到任何協商解決問題的電話,他稱已請好律師,今天將向7-11便利店發律師函。
(新京報 記者林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