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領導,時常會碰到這樣一種情況,你下屬的下屬犯了錯誤(比如頂撞上級,不服從工作安排),當你的下屬要給他開罰單,而這個人越級向你投訴的時候,你該怎么處理。有些人會選擇去支持那個被開罰單的人,不管是有理還是沒理。貌似不這樣做就不足以顯示自己的權威似的!我見過很多犯這種錯誤的領導,在這種微妙的時刻總是處理不好其中微妙的關系。
管理公司就像統帥軍隊一樣,“令行禁止”是一條必須要貫徹始終的基本宗旨,否則你的軍隊就不可能有戰斗力!如果你的下屬在對他的下屬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得不得你的支持的話,他就會在下屬中失去威信,下屬就不會在工作中服從他的指令,而他的工作就不能順利地開展下去······這是一個很淺顯的道理,許多人都懂,但就是有許多人在不知不覺中仍然接二連三地犯下這樣幼稚的錯誤。他們在跟下屬交流工作的時候會說這個沒有標準,那個沒有效率,常常責怪下屬為什么就不能把工作做到讓領導滿意!殊不知,正是自己的“意氣用事”寒了下屬的心,阻滯了上下的交流與溝通,造成“有令不能行”的局面。最終工作的成效要大打折扣那是必然的結果。
一個愚蠢的領導對公司的損害是致命的,特別是在那種“人治”代替“法治”的小型的私營公司里尤其顯現出它的威力。
小程是一家鄉鎮大型購物廣場的部門主管,他手下有一個協管小王。有一天晚上店里換擋,小王打的堆頭 不規范,小程要他更改陳列以符合標準,小王不知為何情緒不佳,拒絕執行這一指令,并且越級找到了店長,并且成功地“說服”店長同意他不更改陳列的要求(店長沒有找小程說明他同意小王的意見的理由 ,注意此處)。小程知道后很是惱火,但還是主動地向店長說明了情況,征得他的同意之后,立即強行撤掉了不規范的堆頭······
事后小程又主動找店長溝通了關于小王違抗指令的問題,并明確指出了他所犯的錯誤,也得到了店長的認同。
第二天,小程給小王開了一張罰單。但小王拒絕簽字。過了三天的上訴期,小王還是沒有任何悔改認錯的意思,于是小程找到人事部要求出面協調處理此事。人事專員在磨磨蹭蹭拖拖拉拉了一個星期之后,還是沒有一個處理結果出來,在小程的一再催促下,終于知道是店長壓著這件事···于是小程再一次找到了店長,要他一個明確的態度。
這一次店長的態度變得曖昧了,表面上很大聲地說不管誰對誰錯不服從上級指令肯定是錯的,肯定要處罰,實際上又拐彎抹角地說建議給他個機會云云······
礙于領導的面子,不好撕破臉,小程便不吭聲了,退出店長辦公室的那一刻,他的心底是透涼透涼的···在這個公司里,主管連下屬犯錯誤做的處罰都沒有辦法執行,何談工作的執行力?何談工作的標準?
有的領導喜歡充當爛好人,刻意制造那種“親民”的形象,期望博得“全民愛戴”,貌似這樣可以鞏固自己的權威。實際上他得到的是一種“假權威”,就像一座房子建立在沒有中流砥柱的水里,風浪一來就會轟然倒塌。
- 該帖于 2013/5/13 15:29: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