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京滬穗深同比漲幅高達20%,26個主要城市漲幅超10%,69個城市房價上漲……”2013年全國房價漲聲一片,這與年初各地制定的房價控制目標相差甚遠。中央提出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問責制能否真正“兌現”?
“一線城市難達標”
2013年,中國樓市迎來了2009年之后的又一次“爆發”。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3年1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變動情況,一線城市新建住宅價格已連續3個月同比漲幅在20%以上,廈門、南京、西安、武漢等26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10%。
國務院2013年初出臺的“國五條”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多地城市為此提出,當地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不高于本年度城市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北京、上海等地明確表示要“基本穩定”。
然而,過去的2013年,全國許多城市房價都出現明顯上漲,完成房價調控目標基本無望。數據顯示,扣除價格因素影響后,大多數二線城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速都未超10%,廣州為8.1%,深圳為8.6%。這一數據遠低于房價上漲幅度。
迫于房價調控目標的壓力,2013年第四季度以來,多個城市集體發力進行調控升級。“京七條”“滬七條”“深八條”“穗六條”等政策相繼出臺。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分析,綜合數據來看,四個一線城市完成房價調控目標幾乎不可能;房價漲幅超過10%的城市完成目標希望渺茫;還有23個漲幅在8%~10%之間的城市完成年度調控任務的難度同樣非常大。(編注:,關于房價數據也有爭議,比如,1月1日金豐易居&佑威聯合研究中心發布監測數據稱,2013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24177元/平方米,同比漲幅僅為7.64%。)
“問責制”遭遇軟執行
嚴控房價一直是各地貫穿全年工作,不少城市創新調控招,抑制供需兩端,統計數據被壓低,短期內降了溫,但未有實質性影響。
例如,北京在2013年初“國五條”落地細則中明確要求,“新項目價格不高于周邊,老項目價格不高于前期”,臨近年底又要求每平方米單價超過4萬元的新盤不予發放預售證。一些地方甚至在調控細則中明確表示,“加大中低價中小戶型產品審批”。上海、廣州等地大量推出郊區盤以平抑房價。
業內人士認為,調控難以觸及地方政府的根本利益—土地財政,也就難以控制住房價。中原地產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主要的40個城市,土地成交額高達14707億元,同比2012年上漲45%。京滬穗深等一線城市全面創造年度土地成交新記錄。
“一面是政府高喊'嚴控房價',另一面卻是'放任'土地市場成交火爆,暴露的恰是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張大偉說,房價與地價相互影響。在樓市火爆的時候,地方政府更愿意多賣地,而缺乏真正控制房價的動力。目前看來,房價控制目標集體不達標將成必然。
“房價調控目標難以實現,嚴厲問責不能落空。”中國指數研究院華中市場總監李國政稱,問責制的權威性受到挑戰,勢必將削弱調控政策的影響力。
不少分析人士指出,房地產作為支柱行業的地位,也決定了問責制落實的難度,“如何問責,誰來問責,對誰問責”等都會遭遇“軟執行”。
調控責任應下放地方
除了房價調控年度目標,個稅調控也被“懸空”。除了北京,多個城市在執行中未公布房屋交易20%個稅的征收實施細則。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稱,各地年底調控“升級”大多從抑制需求角度出發,雖然可以拉低統計數字,但畢竟“治標不治本”。當前市場趨冷出現觀望情緒,未來在剛需自住為市場主體的城市,需求仍將得到持續釋放。
高地價、高利潤導致高房價的利益鏈難以拆除,地方政府放任土地財政依賴就無法改觀。專家提出,要扭轉這一局面,應貫徹好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要“完善干部考核評價制度”,“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
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朱中一認為,著眼未來,調控方式上會有所變化,以目標控制為手段的調控方式會逐步淡化。2014年,應加快推動土地制度改革、房產稅擴容等,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出臺令人期待。
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亦稱,對當前房地產市場而言,最有可能直接推進的是房產稅試點擴圍。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玨林說,中央對房地產市場的態度將由需求管理轉向供給管理,下一步既要增加供給,又要釋放存量,“樓市調控的任務和責任應下沉給地方。”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劉世錦進一步說,中國房地產市場有明顯的區域性,京滬穗等地的房價很高,但一些二、三線城市的房地產市場已經出現供過于求的局面。因此,未來房地產市場調控或更多地考慮地區差別,給地方政府比較大的自主權,將調控任務和責任下放給地方政府。
(來源: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