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有點不向電商征稅誓不罷休的意思。
與去年與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商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填的議案一樣,都建議國家加強對電商的監管尤其是規范電商繳稅、從制度層面規避偷漏稅行為后,全國政協委會、蘇寧云商董事長張近東在今年兩會上的一項提案再次“舊話重提”。
張近東今年關于“電子發票”的一項提案建議“加快法律法規對電子發票的法律效力進行界定,明確賦予電子發票在報銷、核準上的法律效力,并盡早在全國范圍內形成統一的標準,以便更好地推動電子發票的盡快普及。”
盡管從表面看來,電子發票的普及和推廣對B2C電商確實可以節省紙質發票的打印成本,如蘇寧一年就能節約成本上千萬元),但最核心的妙處,便是能規范電商運營,方便稅務等部門監管,矛頭所指依然對準的是加強對電商的征稅,說具體點便是平臺型電商的典型代表淘寶。
全國人大代表、邯鄲陽光集團董事長韓玉臣也在今年兩會召開期間強調,國家稅務部門要盡快形成決策,并將向電商征稅提升到了“關乎整個零售行業未來發展”的高度。他認為,電商之所以發展較快,一個因素是價格相對較低,而原因是不納稅或者少納稅,這對實體零售不公平。
傳統商業與電商之間在這個問題上的較量從上一屆兩會延續到了這一屆兩會。去年的“兩會”期間,針對鋪天蓋地的口誅筆伐,淘寶曾在官微上回應,把這些代表、委員的議案提案上升到扼殺年輕人未來的高度來搏取輿論與公眾的理解:“我們不反對電商征稅,但我們反對在今天這個時期征稅。對辛苦創業的個人小店主征稅,對年輕人的就業征稅,對年輕人的希望征稅,對年輕人的未來征稅。”
不過,歷經一年多博弈后,“張近東們”似乎已握勝局。2013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召開電子商務法起草組成立暨第一次全體會議,首次劃定中國電子商務立法的“時間表”,即從起草組成立至2014年12月,進行專題調研和課題研究并完成研究報告,形成立法大綱。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開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王填日前也稱,中央領導對此非常重視,并做出過批示。全國人大已將電商征稅納入立法議程,這意味著向電商征稅已沒有懸念,只是時間早晚問題。
電商征稅的確不應有爭議,這是必要的監管和促進電商規范發展的必須舉措。歐美等發達國家也對此進行了立法,如美國通過了“網上銷售納稅法案”等。就連馬云也明確表態,企業不交稅是不道德的,支持向電商征稅。
但毫無疑問,電商征稅將給淘寶這樣的平臺型電商造成巨大壓力,因為B2C電商一直就在正常納稅,而C2C交易平臺上的小賣家則面臨一場“災難”,尤其對于淘寶的900萬賣家而言,或許幾年之后,就將迎來史上最殘酷的洗牌。
淘寶是被指責偷漏稅最多、嫌疑最大的平臺型電商,2012年淘寶的交易額已經突破1萬億元,而根據調查顯示,網絡購物開票金額僅30%,僅阿里巴巴平臺經營的商鋪2012年漏繳稅費超過350億元,全國平臺型電商漏稅超過1000億元。不過,根據淘寶數據,94%的淘寶賣家營業額在24萬元,國家對每月營業額2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不征稅,因此大多數不在征稅的范圍內。也就是說,僅有6%的淘寶賣家需要繳稅。
不過,淘寶賣家的生存狀況本身就不太樂觀。900萬賣家中每個月都有生意的只有大概90萬家左右,這意味著只有10%左右的店鋪每月能開張。更值得關注的是,淘寶賣家多以個體形式經營,所謂的商品價格低是以放棄人力成本、房租成本、運營成本、無需繳納各種稅等多方面為代價的,況且在這樣的情況下,有的賣家雖然年營業額并不低,但毛利幾乎只接受實體零售企業的凈利率水平。
如一家年銷售600萬元的經營食品的店,其中50%左右的商品是零利潤,剩下的50%的商品毛利僅為3%左右,說白了,一年辛辛苦苦下來利潤不到10萬元,如果加上請客服人員的費用,利潤更低。如果再要被征稅,則意味著賣家還要個體變更為企業,僅各項成本的增加就足以讓其“破產”。
因此,除去傳統商業與電商在這一問題上的相互博弈。更應該深思以下幾點:
一是在稅種和征收方式確定后,如何核算小電商的經營成本?如何區分電商個體戶與電商企業之間的關系?
二是如何讓一些微利的電商能有機會在征稅后有生存下去的機會;比如,小微企業如何劃分,傳統行業的小微企業與電商的小微企業尤其是C2C小賣家們,是否應一概而論?征稅的起點是否要與傳統行業相同,是否會“一刀切”?
三是就僅以淘寶900萬賣家為例,哪怕其中30%的賣家因為征稅而倒閉,這一部分影響到的就業,并進而可能給社會和經濟發展帶來壓力等問題,如何疏導并加以解決?
另外,能否在出臺征稅相關法規的同時,也配套出臺對小微電商有利的法規,如進行小額貸款服務、政策扶持、稅收優惠,讓小電商們有一個更有利的發展環境?
以上種種,都考驗政府部門在制訂電商收稅等相關政策時的智慧。不可否認,傳統行業在與電商競爭中,的確因為電商低價、水貨、少納稅或不納稅等問題而有不公平的現象。就如有零售企業坦言,相對于淘寶、京東,企業上線的電商也是一個小電商,就算拿蘇寧易購與京東對比,也不在一個檔次上。然而,傳統零售企業畢竟有著龐大的實體規模、厚實的資金實力、健全的管理體系、完善的供應鏈……這些都不是小賣家甚至中小電商能夠具備的條件。
所以,公平不公平要相對而論,從某種積度上說,小電商似乎面臨更不公平的競爭環境。這一點上,馬云說的頗有道理:傳統零售“憑資金、憑原來的實力和銀行的貸款,在最貴的地段,租了最貴的房子,它的成本是高,因為它選擇了一條錯誤的路。”而電商賣家在“時間成本、精力成本方面并不比傳統行業低,因為賣家需要“花很多時間和精力,研究消費者,研究數據,研究新產品”。
只是,不管怎樣,對于中小電商尤其是C2C平臺上的小賣家而言,從現在開始就應該一切以提升利潤率為目標來準備自救,否則很難躲過即將到來的征稅這一劫。
- 該帖于 2014/3/14 11:48: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