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中心商業地塊近期出讓
標的介紹
詳詢:18163703899 彭經理
一、銀川市概況
1.自然地理
銀川市地處祖國西北邊陲,位于東經105°49′∽106°53′,北緯37°29′∽38°53′,銀川是新亞歐大陸橋沿線的重要商貿城市,位于“呼-包-銀-蘭-青經濟帶”的中心地段,也是寧蒙陜甘周邊約500公里范圍內的區域性中心城市,區位優勢明顯。寧夏平原引黃灌區的中部,東與鹽池縣接壤;西依賀蘭山,與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左旗為鄰;南與同心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相連;北接平羅縣與內蒙古自治區鄂托克旗相鄰(以明長城為界)。黃河流經銀川78多公里,南北貫穿,銀川平原引用黃河水自流灌溉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
2.人口與民族
全市總人口259萬,占全區人口40%。有漢、回、滿、蒙、朝鮮等少數民族,回族相對聚居,回族人口59.6萬,占總人口23%。市區人口180.72萬,城鎮化率達74.38%。
項目簡介與實施方案
地塊1:自治區國土資源廳20畝投資權項目
(一)項目簡介
地塊位于金鳳區黃河東路915號,東至唐徠渠,西至寧夏工商銀行,南至金鳳區黃河東路,土地面積20畝。
(二)實施方案
運作實施本項目的總原則和總體思路是:市政府在不投入資金的前提下,運用土地項目投資權拍賣模式確定投資權競得人,再由市政府授權的銀川市土地儲備局(甲方)與競得人(乙方)簽訂《投資收益合同》,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協助甲方完成土地的收儲工作。使規劃區內的土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后,通過熟地(凈地)的出讓,甲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取得相應收益的權利義務關系。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20畝項目投資權實施方案如下:
1、擬收儲宗地概況
本項目所涉及地塊的收儲基本情況是:
地塊位于金鳳區黃河東路915號面積約20畝,土地用途為商務金融用地,容積率為3.5。
2、土地項目投資權實施步驟
確定擬征收區域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規劃;
確定(測算數據應較準確)土地的收儲成本。
土地收儲面積為20畝,土地收儲及拆遷安置補償參考成本13000萬元。
3、項目運作主體
由銀川市人民政府授權銀川市土地儲備局運作該項目。銀川市土地儲備局代表市政府與投資人簽訂《投資收益合同》,依法組織進行土地儲備工作。協調相關部門依法進行土地收儲報批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
通過公開拍賣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本項目投資人,是自治區國土資源廳20畝土地儲備的投資主體。
4、項目投資權拍賣具體內容
項目投資權拍賣參考價為13000萬元(包括國土資源廳院內16戶的征拆補償),本次拍賣的競買保證金為3000萬元。
投資權拍賣成交價中競買保證金轉為首期價款,1個月內付50%,3個月內付70%,9個月付清全款。若拍賣成交價超出底價的,投資人應將超出部分價款以貨幣形式一并向政府支付。
5、土地供應(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
由銀川市土地儲備局協調相關部門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治區國土資源廳20畝土地供應,若供地時間超過約定時間,由銀川市土地儲備局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向投資人支付投資權價款利息。
投資人必須參與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活動,并以不低于出讓的起始價進行報價。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時以投資權成交價作為出讓起始價。
6、土地開發融資權價款的結算
投資人在完成土地收儲與土地出讓活動后,投資人與銀川市土地儲備局按以下約定結算:
若投資人參與出讓活動,并按約定報價,但未能競得土地使用權,銀川市土地儲備局在20畝土地出讓成交三個月內返還投資人支付的項目投資權價款,同時,乙方可享有甲方給予的投資收益。
若投資人參與出讓活動,并按約定報價,并競得土地使用權,銀川市土地儲備局在20畝土地出讓成交后按土地使用權價款繳納時間返還投資人支付的項目投資權價款,同時,乙方可享有甲方給予的投資收益。
7、投資人的投資收益標準
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成交價與項目投資收益權成交價款之間的差額作為參考值,乙方享有參考值50%的收益。除此之外,乙方對本項目的投資自負盈虧。銀川市土地儲備局于20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成交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投資人兌現其投資收益。
投資人出現以下情況,政府可以取消其投資收益補償的權利:
投資人沒有按時參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活動,或者雖然參加,但未按約定進行報價的。
亮點分析:
①項目一位于省會城市老城區金鳳區,地塊周邊人口密度大;
②項目距金鳳萬達廣場約1.5公里,,目前萬達商鋪租金已達每平米1000元/月,商業氣氛濃厚,眾多國內外一線品牌紛紛入駐;
③地塊距自治區人民政府僅800米,周圍行政、醫療、商業、金融、環境、等一系列配套設施完善,屬于經濟政治中心;
④項目對面的新建樓盤“西岸國際”住宅均價7000元/㎡,而項目東北方向樓盤“城市一號”住宅均價達到9100元/㎡,商鋪達到35000元/㎡,樓盤均屬炙手可熱的城市核心高端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