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結構管理首先要解決的是“賣多少”的問題,也就是“商品結構樹”問題,以此弄清一個門店該賣多少商品,商品數如何分布于各個品類中。
零售經營的核心是商品,但是,賣多少、賣什么和怎么賣?
我們經常在營采溝通會上聽到店長說“門店的商品不夠豐富!”,那么,門店的商品應該多少才算豐富呢?
“一次性購足”并不代表著多而廣,而應該針對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的購物滿足度。一個門店商品數太多了,會使滯銷產品比例增高,庫存增加,浪費管理資源、陳列資源等;太少了,則滿足不了消費者的購物需求。因此,商品結構管理首先要解決的是“賣多少”的問題,這也就是“商品結構樹”問題,以此弄清一個門店的商品數應該是多少,各個品類中的商品數應該是多少,才算合理。
在研究商品結構之前,我們先要解決季節的概念,零售季節有著自己特殊的劃分。通常:12月~2月,為年關季,陽歷陰歷的新年都在這個季節,還有圣誕和元宵等;3月~5月,為轉換季,這個季節通常是一年中銷售最淡的時候,此時我們都忙著做春節銷售總結回顧,處理節日遺留的庫存商品,進行供應鏈談判,準備春夏交接的商品換季,這是一年中最重要的一次換季;6月~8月,為炎夏季,這時炎炎夏日來臨,門店的布局和商品陳列都要進行一番布置,各種消夏商品紛紛登臺亮相,現場促銷此起彼伏;9月~10月,為中秋季,中秋、國慶將掀起年度銷售的第二次高峰。
我們都知道“銷售額=客單價*客單量”,因此可以從價和量兩種屬性著手,再從單品銷售額和銷售量兩個維度,根據“二八原則”的黃金定律(即80%的銷售額來自20%的商品,80%的銷售量來自20%的商品),研究商品結構樹。
第一步,將某季節的商品銷售,按照單品的銷售額和銷售量,由低至高依此排序。
排序后,我們將由高到低累計達成80%銷售額的商品品項形成集合S1,將由高到低累計達成80%銷售量的商品品項形成集合S2;然后將S1和 S2相交得出交集品項集合A1,這意味著A1范疇內的商品,銷售額和銷售量均在前80%的排序范圍;再將S1和 S2相并后減去交集品項集合A1,得到品項集合A2,A2范疇內的商品,銷售額或銷售量有且僅有一項落入前80%的排序范圍內。
我們將A1和A2統稱為A類品。A類品是并集品項,是S1和S2的并集。A類品也稱之為“必售品”,用數學語言來說,必售品是銷售額或者銷售量至少有一項進入排名前80%的商品。這是每個門店均必須備有并確保安全庫存的商品品項。
把A1定義為首選品,這是銷售額和銷售量均進入排名前80%的商品,是每個門店必須重點監控和關注的商品。
我們分析了很多門店,發現約12%的商品貢獻了門店約60%的銷售額,涉及的品類只占總品類數的40%,卻占了門店銷售的將近90%;約20%的商品貢獻了門店約80%的銷售額,涉及的品類數只占門店總品類數的約60%,卻貢獻了門店將近98%的銷售額。也就是說,40%的品類貢獻90%的銷售額,20%的品類貢獻8%的銷售額,剩下的40%的品類僅貢獻了2%的銷售額。由此可見,只要門店重點分析、關注并維護好首選品和必售品及其涉及的品類,則可確保98%的銷售完成率。
第二步,將分析得出的首選品和必售品還原到各自的品類中去,研究各個品類中應配置多少商品數才是合理的。
這里要導入一個“上下限”的概念,也就是說,每個品類中的商品數不是恒定的,而是在經營的過程中有上下彈性的。或者說,我們要研究的是每個品類中的商品至少應該有多少,最多不能超過多少。
公式:各品類的品項數上下限理論值 = 各品類的首選品項數/結構因子
公式中,結構因子指的是下限因子和上限因子。結構因子如何計算呢?還是要遵循“二八比例”,根據第一步的數據表可分析得出,80%的門店銷售額由多少比例的單品貢獻而來。這個比例數,我們稱之為a因子。當這個比例數低于20%時,a因子為上限因子,下限因子則為20%;當這個比例數高于20%時,a因子為下限因子,上限因子則為20%。
例一:某門店16%的品項數貢獻了80%的銷售額(這表明該門店低效商品數偏多),A品類的首選品項數為20個。那么,該門店A品類的品項數下限為“20/20%=100”,上限為“20/16%=125”。也就是說,我們將通過對各品類的商品數上限的控制,使貢獻80%銷售的商品數比例不斷向上趨近于20%。
例二:某門店25%的品項數貢獻了80%的銷售額(這表明該門店商品的豐富度不夠),A品類的首選品項數為20個,那么,該門店A品類的品項數下限為“20/25%=80”,上限為“20/20%=100”。也就是說,我們將通過對各品類的商品數下限的調整,使貢獻80%銷售的商品數比例不斷向下趨近于20%。
在實際的工作中,僅僅理論地計算各品類的上下限數值是不完全科學的,有幾種狀況是需要對這個理論值進行調整的。基本原則是:品類中的必售品項數低于下限的,以計算的上下限理論值為準;必售品品項數高于下限低于上限的,以必售品品項數為下限;必售品品項數高于上限的,則上下限均為必售品品項數。
第三步,合并。
在完成以上兩步后,我們就可以得出首選品類和必售品類(包含必售品,但沒有首選品的品類)的品項數上下限;然后再對剩余的品類進行個別分析,保留部分結構性品類和結構性商品;最后將所有品類的品項數的上限和下限分別合并,形成完整的門店商品結構總表。
“選擇品=下限-A類品”,這是相對穩定的補充性品項。
“新品空間=上限-下限”,這是根據各品類的上限減下限后得出的數值,這一區間的商品是有試銷期的,一般涵蓋一個完整的銷售季度,最多不超過6個月。但凡商品季度銷售排序在某個品類的這個區間里,且試銷期超過3個月以上,將被列為待淘汰商品,一旦該品類在新品引進的過程中,突破上限,待淘汰商品將被“優先淘汰”。當新品在試銷期中的季度銷售排序,“突破下限”,將轉型為相對穩定的補充性品項,給予相對穩定的陳列資源和促銷資源。
通過以上三步,我們將獲得門店的商品結構樹總表,包括各品類的上下限品項數等,然后就能清楚地知道我們的門店該賣多少商品,商品數如何分布于各個品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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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該帖于 2014/8/28 18:06: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