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方深圳鴻海要求賠付5.5億 案件明天開審
京東商城的上海物流中心。(資料圖片)
深圳鴻海環球控股集團與京東商城的官司,明天在上海青浦區法院開庭審理。鴻海集團昨天稱,京東商城在量身定做的青浦二期倉庫建成后拒絕使用,并且退租了鴻海集團的青浦一期倉庫,鴻海集團合計損失5.5億元。而京東商城昨天將責任歸咎于鴻海集團,認為二期倉庫的建造標準不符合要求。
鴻海自籌資金建定制倉
據鴻海集團介紹,2011年3月,京東商城與鴻海集團簽署租賃合同,將鴻海旗下的青浦倉庫作為京東商城在華東地區3C第一倉庫。2012年2月,因業務擴張需求,京東委托鴻海集團在青浦倉庫一期旁邊的150畝空地上建造二期倉庫,作為京東商城的定向建造倉庫。雙方為此簽訂合作備忘錄,京東承諾交付4800萬元的定金。
簽訂合作備忘錄后,鴻海集團開始了項目建設,先后找了多家建筑單位設計規劃方案,并會同京東商城對初步規劃設計方案進行了確認。雙方于2013年3月8日正式簽訂了青浦倉庫二期租賃事項的合作協議,京東商城還承諾,一期倉庫的租賃時間將延續至2018年。
“但京東無故拒絕支付之前承諾的定金,本著對合作伙伴的高度信任,我們開始自籌資金建設京東定制倉。”鴻海集團新聞發言人楊煌銘昨天承認,確實在京東商城未付定金的情況下,仍然實施項目的建設。
鴻海集團強調,就規劃設計方案的深化事宜多次征求了京東商城的意見,京東商城未提出任何異議。
由于雙方約定在2014年8月1日交付青浦倉庫二期,鴻海集團為兌現工期承諾,根據前期與京東商城確認的規劃設計方案,按照國家建筑法律法規及上海市地方建筑規范等要求,為這個京東商城定制倉進行了建設工程的報批報建。“京東隨后于2013年6月26日委派倉儲總監董國禮和行政高級經理肖軍參加了二期倉庫建設的開工典禮。”楊煌銘表示,該細節可以證明京東商城那時候仍然認可該項目。
鴻海集團感到意外的是,2013年9月10日,此前一直沒有對方案提出異議的京東商城,突然發函要求“變更方案”,并對倉庫提出了京東商城自己的標準,主要針對樓層的承重能力。在鴻海眼里,“京東標準”的嚴格程度堪比消防車承載建設要求。
鴻海集團只能停工,與京東商城展開協商,雙方于2013年10月15日再次達成協議,京東商城同意除保留“二、三層樓面均勻靜載2噸/平方米的標準(承載標準)”外,其余均按照鴻海集團已報政府審批通過的方案執行。
京東商城不滿承載標準
“協商過程中,京東人員一再強調,只要能達到承載標準,變更費用則由京東承擔。但這一承諾,同合作初期的定金承諾一樣,被京東再次推翻了。”楊煌銘稱。
2013年10月21日,鴻海集團發函給京東商城,既然是京東商城提出了變更方案,因此,增加的1680萬元費用,以及延長工期30天的成本,應該由京東商城分攤。據悉,一周后,京東商城回函拒絕承擔任何變更費用,也不接受延期交付。
這時候,鴻海集團決定獨立承擔變更費用,加班加點趕工期。楊煌銘昨天解釋,鴻海集團為了體現“合作第一,真誠信任”。
青浦倉庫二期如期竣工的前后,鴻海集團幾次發函京東商城,催促京東商城入駐,京東商城卻于2014年8月29日發函鴻海集團,指出倉庫的承載標準不符要求,拒絕租用青浦倉庫二期。
鴻海集團稱,京東商城的毀約,給鴻海集團造成了巨大損失。鴻海集團稱,二期項目的建設成本、閑置成本以及一期倉庫的閑置成本,合計達到5.5億元。
“京東商城只愿意承擔我們500萬元損失。”楊煌銘稱,鴻海集團目前并未要求京東商城賠付5.5億元,只要求京東商城支付違約金、二期倉庫的租金損失,預計4000萬-5000萬元左右,“主要因為租金每天都在增加,所以報了個大數。”
而京東商城昨天回復此事,將責任歸咎于鴻海集團,“由于交付的倉庫不符合我公司使用要求,多次溝通后未能達成一致。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我們相信法院會有公正的判決。”
“京東的拒租給了鴻海沉重一擊。”楊煌銘指責京東商城不愿意解決青浦倉庫二期的糾紛,能拖就拖,還悄悄搬離青浦倉庫一期。“2014年10月,京東借口青浦倉庫一期需要鴻海正常的物業維修,以方便維修為名,開始大量騰空倉庫。貨品大量移庫的異常舉動,引起了鴻海的不安,鴻海要求京東對青浦倉庫一期不合常理的行為作出說明,京東于2014年10月10日書面回函,重申契約精神,但最終在全部騰空青浦倉庫一期后,于2014年11月21日,京東單方面宣布解除青浦倉一期合約。”京東商城退租鴻海集團的青浦倉庫一期,徹底惹惱了鴻海集團。
(上海商報記者 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