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商網消息:這幾天一個關于馬云成立“治假國家隊”的新聞火遍了朋友圈,阿里巴巴終于要出重拳從源頭上治理假貨了。至于效果如何?我們暫且不論。其實,超市也有一個與“治假”有關的問題,那就是“職業打假人”。隨著經濟水平的快速提升,消費者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這本是好事嗎,但在全民維權的同時,卻滋生了這一群“職業打假人”,他們具有專業的打假技能、熟悉消費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但卻以盈利甚至勒索為生,“以假打假”,利用法律空白和上佳息事寧人的心理來獲得灰色收入。一般超市見到這種人都會覺得“頭很大”。
與馬云主動出擊式的“治假”不同,超市在面對“職業打假人”時更多的是被動防御。同樣是“治假”,為何在處理方式上會有如此大的差異?因為馬云面對的是商品生產廠家,而超市面對的是商品的購買者。
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折射出我國司法層面對正當打假行為的認可,同時,新《消法》、《新廣告法》、新《食品安全法》的相繼修改出臺后,也為職業打假帶來“紅利”,利益的驅動催生了職業打假人數的增多。
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釋,他們具有專業的打假技能、熟悉消費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但不愿意看到的是,這樣的群體中存在有一部分以盈利甚至勒索為生的人群,“以假打假”,利用法律空白和商家息事寧人的心理獲得灰色收入。
那么,面對“職業打假人”超市究竟需要何去何從?是被動的以賠償、應訴的方式來應對,還是通過修煉內功、完善管理機制,并靈活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一、建立應對職業打假人的應急預案,納入到門店風險控制體系中。
從職業打假人的賣場識別、收銀臺結賬、服務臺投訴、索賠受理、配合行政機關檢查、內部自查、證據搜集、訴訟應對等關鍵環節要結合職業打假人的特點和手法建立詳細的應急預案,提升門店各崗位識別、應對職業打假人的能力。
同時,對于惡意打假人的“調包、摳商品日期、藏快過期的食品”手法要加強門店的調查取證能力,一旦發現惡意打假涉嫌“敲詐勒索”要在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二、建立門店職業打假數據庫及黑名單。
門店在應對職業打假人時無論最終如何處理,都需要對職業打假人的進店視頻、商品區活動視頻、收銀臺結賬視頻、服務臺投訴視頻及錄音等關鍵信息進行收集、保存,并定期將上述信息上報公司總部。
總部及門店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匯總分析,提升對惡意打假人的防范能力。
三、成立門店職業打假應對小組。
門店要成立以店長、值班經理、防損經理及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的職業打假應對小組,對在賣場經營過程中遇到的職業打假行為,要結合崗位職能進行分解,如店長具體負責的事項及可采取的措施;值班經理職責及可采取措施;防損經理職責及可采取措施等。
四、加強對過期商品、進口食品、廣告宣傳、雙日期、商品標識等容易引起職業打假人投訴的商品的管理。
“打鐵還需自身硬”、“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所以,門店的管理層對于職業打假人購買的“問題商品”需要有清醒的認識,確實是因門店管理不當所引起的,一定要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比如過期商品的管理、商品生產日期的管理等,要從門店的營運環節嚴格管控,不給職業打假人留下任何鉆空子的空間。
五、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
對于消費領域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和學習,要有針對性的、結合門店各崗位情況來實施。
一方面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升門店各崗位對問題商品的識別能力,防范供應商欺詐而引起的職業打假索賠;另一方面要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在面對職業打假人索賠時提升應對能力,不至于限于被動。
總之,職業打假人是國內現階段社會及法律背景下的產物,作為商品的經營者,我們需要有正確的認識和應對策略,一方面要提升對惡意打假人的應對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強內部對“問題商品”的管理能力,不給職業打假人可乘之機。
(作者系知了殼資深顧問 劇烈 轉載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