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位于鄭州火車站附近的 “歡樂湖童裝購物中心”發生商戶集體維權事件。多名商戶聚集,抗議市場管理方單方面更換合同。截至11日21點30分,商戶代表稱,簽字按手印,要求退租賠償的商戶超過200名。
商戶說法
未如期換合同
兩家商鋪被停業
9月11日,河南商報記者接到商戶投訴,稱歡樂湖童裝購物中心發生商戶集體維權事件。
下午3點43分,源源不斷的商戶涌向廣場門口。“(當時承諾)4月1日開業,如果不開業,耽誤一天賠償兩天。他耽誤了俺們5個月,是不是要另外賠償俺5個月?他現在不想給俺們10個月,讓我們改合同,我們不愿意改,簽了5年的合同一年還沒到呢。”現場,有商戶告訴河南商報記者,“10日是市場通知我們改合同的最后一天,11日就把我們店鋪給封了。”
河南商報記者看到一份落款時間為2月23日的“承諾書”,寫明“我公司原定2016年3月1日開業,因施工原因造成不能如期開業,現公司公開承諾,確定2016年4月1日準時開業,如屆時未能開業,公司同意商戶延遲一天補償兩天的需求。”
落款為“河南國盛投資有限公司”(市場管理方),加蓋有公司章。
承諾的4月1日并未開業。
記者看到一份落款時間為9月1日的“通知”,寫明“公司研究決定:將原租賃合同從2016年6月1日計租調整為從2016年9月1日開始計租,合同期限相應順延。”同時,“通知”稱,“商戶在2016年9月10日之前持原合同到商管部辦理合同變更,并補交剩余租金。”
在部分商戶未及時變更合同的情況下,9月11日,有兩家商鋪被強制關停。
市場回應
6月份開業的
變更合同是因計稅問題
9月11日下午,河南商報記者見到了市場管理方一負責人。他稱,“開業時間更改了,所以合同上的時間也就相應往后續。”
他稱,“市場是6月份開的業。”
此說法遭到現場商戶的否認。商戶稱,8月底市場才正式開業。
上述市場方負責人則稱,“8月底那天是好日子,是應商戶的需求,敲鑼打鼓,想宣傳出去。”
關于變更合同問題,市場管理方另一人士通過電話給記者解釋稱,“原來合同是從6月1日計費,但當天沒如期開業,往后拖到6月18日才開業。中間對有些商戶又給減免了8個月的租金。(新合同)從9月1日計租,該交多少交多少。”
“第一個版本的合同收的是全年的租金,但實際上我并沒有收到這么多的租金,稅務局是按照合同來計稅的,我沒收到這么多租金,怎么去交稅呢?”
不會無條件退租
認可商戶走法律途徑
雙方現場商談中,商戶多次表示“心寒”,會談未有實質性結果。
走出會議室,多名商戶簽下“聲明書”,要求“與河南國盛投資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關系,要求其退還合同押金及已交納的租金和賠償相關損失”。截至11日21點30分,商戶代表稱,簽字按手印,要求退租賠償的商戶超過200名。
對于退租和賠償問題,上述市場方人士在電話中稱,“公司愿意通過正常渠道溝通,也愿意坐下來商談。但是不會無條件退租,如果商戶走法律途徑去解決,公司也認可。”
河南春秋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彥濤稱:第一,商場是否有證據證明6月1日開業。如果沒有證據,甲方應按照承諾的情況賠償商戶的損失。
第二,合同主體不能變更,關于租期往后順延問題,雙方是可以進行協商的。
“(單獨一方)沒有權自己變更合同,主要內容問題不能進行隨意變更,是雙方相互協商的結果。” 趙彥濤稱。
(來源:河南商報 李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