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商網消息:萬眾矚目的《電子商務法》立法工作又取得重大進展。12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全國人大財經委提請的《電子商務法(草案)》。草案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但是,依法無需取得許可的以個人技能提供勞務、家庭手工業、農產品自產自銷以及依照法律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的除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自然人網店:中國電商的阿克琉斯之踵
長期以來,自然人網店是否是電商經營主體,是否應進行工商登記,一直是各方爭議的焦點。2010年7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開始實施,對自然人開網店進行規范的同時,允許自然人網店可不經工商登記。在電子商務發展的初期階段,這個特殊規定極大推動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在培養消費習慣、孕育商業模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是,自然人網店也逐漸成為假冒偽劣產品的發散地,引發了大量的消費投訴和國際知識產權糾紛。網絡售假、信息泄露、發貨遲緩、網絡詐騙、退換貨難、貨不對板、價格欺詐、刷單炒信、服務態度差等問題,長期以來為消費者所詬病。
C2C的典型代表是淘寶上自然人開設的商鋪,其最大弊端就是產品采購沒有統一的質量標準,雖然開設自然人網店需要在第三方平臺實名登記,但由于監管部門長期無法掌握相關主體信息、難以取證執法等,使自然人網店違法行為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并演變為尖銳的社會問題。
違法經營成本低廉是自然人網店亂象的利益支點。業內人士指出,由于目前社會各界在如何規制自然人網店方面未達成共識,自然人網店治理工作陷入困境。盡管一些網絡交易平臺不時公布每年處理數千萬件(甚至上億件)假冒偽劣商品的消息,但從未公開售假者的身份信息。盡管一些網絡交易平臺一直強調難以核實自然人網店所有者的真實身份,但是無法回避第三方支付工具及其綁定的銀行卡記載了真實的個人身份信息的事實。如果放任這種不履行法定責任的行為,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自然人網店就能夠繼續逃避監管。
沒有基本的工商登記,依法納稅自然無從談起。國內商業領域就出現了奇怪的割裂局面,一邊是線下實體商業要嚴格遵守工商稅務監管,一邊是線上店鋪大肆售假、規避稅收;一邊是誠信經營、誠信納稅的電商企業承受巨大的經營壓力,一邊是偷稅漏稅的商家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賺得盆滿缽滿。
業內人士認為,在自然人網店不依法合理納稅的情況下,違法者可以通過銷售超低價格的假冒偽劣商品獲利,且能夠向網絡交易平臺支付高額推介費以獲取競爭優勢。針對自然人網店,應考慮選擇適宜的起征點和起征時機,在支持互聯網創業的同時,構建公平競爭的網絡市場秩序。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亟待電商升級
當前中國正面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階段,電子商務行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已逐漸步入成熟期,成為中國眾多生產制造型企業轉型的突破口。此時更需要相應的政策法規保駕護航,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維護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讓電子商務真正成為我國經濟運行當中促消費、穩增長的重要手段。
爆發于電商荒蠻時代的C2C模式已經很難適應高速發展的電商市場,在商事注冊已經很便利的新環境下,自然人網店理應升級到企業主體或工商注冊個體戶,與線下實體店鋪平等經營或競爭已是必然趨勢。
在C2C平臺混亂的發展狀態下,每到年末等網購高峰期的來臨,商家和消費者的矛盾也便集中爆發。業內人士認為,杜絕網上假貨售賣并非不可實現,只要做到經營者必須登記營業執照,納入工商的管理,而對電商平臺來說,如果拿不到品牌廠商的授權就不允許你開店,自然就沒有假貨了。
十年前,網民在網購時更關注價格。隨著京東等一系列B2C平臺的崛起,尤其是擁有出色物流體驗的京東,讓網民更加注重網購過程的體驗,消費者對網絡商品的品質要求持續升級。與此同時,B2C崛起趨勢更加明顯。根據艾瑞咨詢的數據,2016年第三季度中國網絡購物市場中B2C市場交易規模為0.6萬億元,占比達到55.1%,大幅超過C2C成為網絡購物市場的主流。
京東的崛起是中國電商業過去十幾年發展過程最重要的事件,也是中國電商走向B2C時代的標志。2015年雙十一前夕,京東宣布關閉和淘寶同樣為C2C模式的拍拍網時表示:由于C2C 中個人賣家不被要求在工商登記備案,導致工商行政執法部門無法進行有效監管,售假者違法成本幾近為零。京東鼓勵有實力的個人賣家注冊企業進駐京東,為個人網店的未來給出了方向。
從低價到品質,從粗放到精細,從不規范到規范,C2C模式有“功”也有“過”,其向B2C模式升級是阻擋不住的趨勢,尤其是隨著商事制度改革和“五證合一”工作在全國的鋪開,網店注冊更加便利,成本更加低廉,在制度支撐層面為自然人網店升級為企業主體創造了條件。
在這種大勢之下,《電子商務法》立法工作的進展意義更為重大。京東等一批堅持自營式經營的電商企業對《電子商務法》的推進工作均表達了積極支持的態度。京東集團相關負責人認為,《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將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市場秩序,促進電商行業整體健康發展。該法公布實施后,京東將率先在平臺全面落實執行。
京東自創立之初,就堅持正品行貨,將誠信守法作為立業之本,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電子商務法》草案第十二條中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以個人技能提供勞務、家庭手工業、農產品自產自銷以及依照法律法規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的除外。京東平臺目前約有11萬商家,京東在商家管理方面始終堅持嚴格的準入制度,進行工商登記并依法納稅的企業,才有資格成為京東平臺的商家。
京東集團相關負責人認為,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工商登記有利于防止假冒偽劣,保護知識產權,鼓勵和保護創新,從而建立更加公平的商業競爭環境。無論是企業主體網店還是自然人網店,作為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均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該法的出臺將標志著國家開始以法律形式保證電子商務行業的規范管理,從而為包括自然人網店在內的所有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提供更為規范的政策環境,保證電子商務市場長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