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撤店,商場何責?一起品牌撤店的投訴再次引發了業內對預付卡商家和所在商場關系的討論。
近日,有消費者對北京商報記者投訴稱,位于國瑞購物中心(以下簡稱國瑞城)三層的兒童娛樂品牌“核桃星球”撤店已有5個多月,但截止目前仍未對消費者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業內人士指出,購物中心或者是百貨商場都是以統一管理分散經營的方式,每一個商鋪都是獨立經營的實體,一方面商場對租戶有管控、審核、監督的責任,而另一方面,商場確實無法完全控制租戶的經營狀態。
此外,預付卡在監管上仍有待完善的空間,消費者在消費前要盡量了解對方企業資質,避免不理智消費。
商戶撤店 余額難追
消費者焦女士對北京商報記者反映:“去年3月,我在核桃星球的儲值卡中存了2000元,商戶說返給我500元,也就是一共2500元的消費額度,直到現在,卡里還有2030元的余額沒有消費。”
記者走訪國瑞購物中心時看到,目前三層原“核桃星球”的位置還處于空置狀態。據國瑞城方面在現場張貼的公告顯示:國瑞購物中心簽約品牌“核桃星球”《租賃合同》于2018年11月30日到期后,停止對外營業。現提醒廣大消費者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將“核桃星球”品牌會員卡內的余額消費完畢,如需退卡請與“核桃星球”品牌接洽相關會員卡及卡類消費的后續事宜,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但是,該公告的結尾并沒有注明公告張貼的日期。
王瑩瑩/攝
消費者焦女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現在,已經有其他消費者開始走法律程序了。”
記者通過工商信息查詢系統得知,“核桃星球”的注冊主體為北京國融嘉義商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崇文門分公司,負責人為張亮。
核桃星球相關負責人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目前消費者需要到國瑞城一層服務臺進行登記:“我們已經和商場方面進行了對接,消費者只需確認簽字,到時候名單整理出來,我們會統一解決。”
北京商報記者采訪了國瑞城的營運部負責人,營運部負責人告訴記者,核桃星球和國瑞城在合作過程中存在一些疑義,導致核桃星球最后撤店。“這個事情一出,我們首先聯系了撤店的商戶,看看商戶有沒有一些合理的解決辦法,讓商戶和會員進行溝通,我們這邊也會對會員的剩余金額以及返還方式進行登記。”該負責人說,“不管是通過禮品兌換的方式還是退還卡中余額,如果我們有了確定的對策,會第一時間聯系會員。”
撤店原因 各執一詞
那么核桃星球究竟是為何撤店的呢?據焦女士轉述,核桃星球的負責人曾表示,他們是被國瑞購物中心逼走的,目前還有8萬元押金在商場手里,核桃星球方面想讓國瑞城將押金退還給消費者,但國瑞城方面并不同意。“兩邊推來推去,直到現在也沒個說法。”
北京商報記者在位于商場一層的會員中心采訪了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稱,由于涉事顧客數量較多,共幾百人,現在有一部分的顧客已經核實完畢,并有部分客戶已經接受了用余額兌換兒童禮品的解決方案,另外還有一部分顧客完成審核,完成后商戶會具體和顧客聯系退款事宜。“如果同意兌換禮品,解決的速度會快一些。如果想退錢的,速度會慢一點。” 此外,該工作人員坦言,不管是退款還是兌換禮物,都是由商戶核桃星球方面負責。
記者在大眾點評網上了解到,有部分消費者指出,商戶拖欠商場不少租金是被迫撤店的原因。對此,國瑞城營運部負責人表示,核桃星球確實拖欠了商場租金,盡管多次對商戶進行催繳,但他們拒不合作。“后期一定會有合理的解決辦法,不能商戶走了這事就沒人管,我們還是會負責。”
專家:商場有監督責任
對于國瑞城未來將如何監管類似事件一事,記者多次撥打商場公開電話,截至發稿,并未得到回復。
焦女士表示,“與商戶品牌相比,我們在辦卡時更注重的是商場品牌。由于我們對商場的信賴,才會放心辦理儲值卡,所以如今發生這種情況,商場也要負一定的責任。”
中購聯購物中心委員會主任郭增利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購物中心或者是百貨商場都是以統一管理分散經營的方式,每一個商鋪都是獨立經營的實體。但作為一個商場的運營者,有對這些入駐的商家進行管控、審核,甚至是監督的責任。
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禹則指出,在消費者儲值時,實際上消費者與商家之間即建立了一種服務合同,而因服務合同而引起的糾紛的主體也就是消費者和商戶。因此,消費者若主張返還卡中余額應向實際收取款項的商戶主張,與商場無關,這也是基于我國《合同法》中重要的“合同相對性原則”。張禹說:“簡而言之,合同跟誰簽的,錢給了誰,出現糾紛時就要將誰作為合同的相對方來維權。”
針對預付卡的辦理與監管,商務部于2012年9月就出臺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規定,各發行單用途預付卡的經營單位需要到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并建立企業資金存管制度。
但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曾解釋:該辦法適用對象為從事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的企業法人,并不包括教育、旅游、健身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盡管全國范圍內針對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的立法尚待完善,但部分地方已準備立法。7月27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并于2019年1月正式實施,這一規定把適用對象的范圍擴大至該行政區域內發放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的所有經營者。同時,上海市將建立單用途卡協同監管工作機制,建設統一的單用途卡協同監管服務平臺,歸集經營者單用途卡發行、兌付、預收資金等信息,并依法對失信主體采取懲戒措施。
張禹坦言,近年來,預付卡問題已經非常常見,商家跑路現象也較為嚴重,希望類似事件能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盡快出臺對應的政策法規,讓消費者維權時有法可依。張禹補充說:“此外,消費者在消費前要盡量了解對方企業資質,避免不理智消費”。
(來源:北京商報 記者 王曉然 王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