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百貨面值卡實施規定
時代百貨面值卡實施規定
一、崗位設定、職責及系統權限:
1、崗位設定:主管 售卡員(由總收人員兼職) 業務員
2、職責:
2.1.主管職責:
全面負責面值卡發售業務的拓展工作及業務員工作的監督、管理。
2.2.售卡員職責:
建立“面值卡保管賬”。
負責面值卡的領用、保管及發放。
負責面值卡的校對。
負責面值卡的報表分析。
建立“預收款帳”帳。
負責面值卡發售。
負責面值卡的掛失、凍結、注銷。
負責對消磁面值卡進行加磁。
負責面值卡每日、每月對賬工作。
2.3.業務員職責:
負責團購卡的銷售。
負責收集目標消費群體的顧客資料及單位資料。
3、權限:
3.1.主管權限:主管無操作系統任何權限。
3.2.售卡員權限:售卡員有面值卡領用、保管、校對、查詢及報表查詢、分析權限,有面值卡發售、掛失、凍結、注銷的權限。
3.3.業務員權限:業務員無操作系統任何權限。
二、操作流程:
1、面值卡的制作:由財務部負責
1.1.卡類別的設置:分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四種面值卡。
1.2.面值卡制作
1.3.面值卡的前臺驗碼、校驗
2、面值卡的發售:由售卡員(財務部總收人員)負責
2.1.領取面值卡
售卡員在財務部以備用金的形式領取的面值卡,雙方記帳。
售卡員負責面值卡發售前的校對,確保所售面值卡的面值與實際金額相符,內外卡號一致。
2.2.發售面值卡
售卡員確定售出面值卡的金額及付款方式后,在POS機上進行銷售操作。
對于業務員發展的客戶,售卡員依據業務員的名片記錄銷售業績。
2.3.售卡員打印銷售憑證,收款、付卡、付憑證、開發票。
3、面值卡的對帳:
3.1.每日營業結束,售卡員打印銷售報表、對帳并登記帳簿,做到帳卡相符。
3.2.次日9:30前,售卡員將前日銷售款(現金、支票、卡單)交至財務部,同時領取相應金額的面值卡,做好帳務登記。
3.4.售卡員每月月末與財務部進行帳卡核對,并做出匯總統計報表。
3.5財務部負責檢查售卡員的工作,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監督盤點。
4、面值卡的退貨發卡:由財務部負責。(當面值卡金額為零時將卡收回,之后發生退貨需補發新卡)
5、收銀員操作流程:
5.1.持面值卡消費:
顧客持此卡消費,收銀員首先確認該卡在有效期內使用。
其次付款方式選擇“面值卡”,并依據提示刷卡。刷卡后注意核對卡號,卡號一致,正常受理。
告知顧客卡內尚存余額,同時提醒顧客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失效。
收銀員結帳后,打印出“繳款單”,輸入面值卡消費總額,交總收銀主管。
5.2.卡內余額為“0”時的處理
當卡內余額為“0”時,收銀員必須將卡收回,同時將磁條處剪角或打洞。
收銀組長將本日、本組收回余額為“0”的卡,交與總收銀部主管。
收銀主管在POS系統中進行回收卡的核對。
系統自動記載最后受理此卡的收銀員。
若收銀員未將余額為“0”的電子消費卡收回,將對收銀員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6、預收款購卡規定
當顧客提出需求,預付款暫不取卡時,售卡員收取顧客現金/支票/卡單,無誤后,向顧客開出“預收款收據”。若顧客需要開據發票,則在“預收款收據”標注“已開發票”字樣,同時將收據第三聯交與顧客。
“預收款收據”需填寫內容:金額、付款方式、單位名稱、顧客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顧客憑預收款收據及身份證提卡。
售卡員次日將此款項隨售卡款一同交與財務部。
售卡員依據“預收款收據”登記“預收款帳”。
“預收款帳”記載單位名稱、經辦人、金額、收據號。
當顧客取卡時,若全部取走,售卡員則收回顧客持有的“預收款收據”,附在原收據的原位置,并三聯一同書寫“已付卡,作廢;收回日期:年月日”字樣。同時在“預收款帳”上進行沖帳。售卡員執行“售卡”程序,按原付款方式錄入,在打印出的收據上標注“預收款收據”號。若顧客已開發票,則打印出收據的“開發票聯”不給顧客。
顧客取部分卡時,售卡員收回顧客持有的原“預收款收據”,仍然附在原收據的原位置,并書寫“部分取卡,此收據作廢,新收據號為:___”。同時向顧客開出新收據,增加標注內容:原收據號、未支付卡金額、“部分取卡,原收據收回”。同時在“預收款帳”上進行部分沖帳。
7、受理面值卡過程中出現故障,無法判斷原因時,信息部指定專人到現場解決。
三、管理辦法:
1、管理部負責原料卡的制作、保管、發放及建立保管帳。
2、財務部負責原料卡的領用、面值卡的制作、發放及保管帳。
3、財務部總收辦公室負責面值卡的領用、發售及對帳工作。
4、售卡部負責面值卡的推廣工作。
四、其他規定:
1、一次性購買面值卡總額超過20000元,按3%比例加送贈券。
2、面值卡內的金額在消費時視同現金,可同時參加商場活動或使用VIP卡。
3、購面值卡加送的贈券不可參加商場活動,不接受VIP卡。
4、使用支票購買面值卡的,需在貨款到達指定帳戶后,再辦理提卡及開發票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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