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治安防范責任書
為了本商場與商戶的共同利益,凡在我商場經營的商戶,特簽訂本責任書;
1、商戶必須在本廳得導購中指定一名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廳治安防范工作,要在防損部進行備案,如有人員變動,要重新指定,要到防損部備案。
2、商戶派駐我商場上崗前導購員,須經過安全方面的培訓,通過公司考核,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識,方可上崗。
3、導購員必須遵守公司的有關規定。如有員工通道進出,按規定排隊進退場,進退場按規定著裝,接受防損員的檢查。
4、商戶未經公司人事部同意不得私自調換導購員和安全負責人。
5、商戶對自己經營區域內的治安情況負責,每日進行班前、班后進行安全檢查,并遵守公司的運營規定。
6、商戶對自己的專用的倉儲柜需有專人管理,設立進出庫賬和盤點制度,避免出現因管理不善造成營業員空崗、竄崗、偷盜、私自收銀等現行;柜臺內不得存放與經營無關的物品、易燃易爆或危險品。
7、商戶經營的貴重商品、稀有貴重金屬等,必須設置保險柜,夜間將商品存入保險柜中。
8、本公司防損部有權監督本規定的執行情況,對違反安全責任書的商戶及個人,防損部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單位或個人送司法機關處理。
招商部負責人: 商戶負責人:
簽 名: 簽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營運部負責人: 防損部負責人:
簽 名: 簽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