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業態的分類
隨著中國零售業的迅速發展,新的零售業態不斷出現,2000年發布的國家標準《零售業態分類》已不能滿足形勢發展的需要。本標準在原有標準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本標準與GB/T8106-2000的主要差異:增加了折扣店、無店鋪銷售等業態,并對購物中心的種類進行了細分。另外,還對各個業態的基本條件進行了細化,并以表格的形式體現。本標準自實施之日(2006)起,代替GB/T8106-2000(注:八類),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提出并歸口。本標準的起草單位:中國連鎖經營協會、中商商業經濟研究所。本標準的主要起草人:裴亮、于淑華、李 飛、李黨會、楊青松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零售業態的分類標準及其分類原則和各種業態的結構特點。
本標準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零售業的企業和店鋪。
2術語和定義
下列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零售業 Retail Industry
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為主,并提供相關服務的行業。
2.2 零售業態 Retail Formats
零售企業為滿足不同的消費需求進行相應的要素組合而形成的不同經營形態。
3零售業態分類原則 Classification of Retail Formats
零售業態按零售店鋪的結構特點分類。根據其經營方式、商品結構、服務功能,以及選址、商圈、規模、店堂設施、目標顧客和有無固定營業場所進行分類。
4零售業態分類Classification of Retail Formats
按照零售業態分類原則分為食雜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倉儲會員店、百貨店、專業店、專賣店、家居建材商店、購物中心、廠家直銷中心、電視購物、郵購、網上商店、自動售貨亭、電話購物等17種零售業態。
零售業態從總體上可以分為有店鋪零售業態和無店鋪零售業態兩類。
4.1 有店鋪零售 Store-based Retailing
是有固定的進行商品陳列和銷售所需要的場所和空間,并且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主要在這一場所內完成的零售業態。有店鋪零售業態分類和基本特點見表1。
4.1.1食雜店 Traditional Grocery Store
是以香煙、酒、飲料、休閑食品為主,獨立、傳統的無明顯品牌形象的零售業態。
4.1.2 便利店Convenience Store
滿足顧客便利性需求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
4.1.3折扣店Discount Store
是店鋪裝修簡單,提供有限服務,商品價格低廉的一種小型超市業態。擁有不到2000個品種,經營一定數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4.1.4 超市 Supermarket
是開架售貨,集中收款,滿足社區消費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業態。根據商品結構的不同,可以分為食品超市和綜合超市。
4.1.5大型超市Hypermarket
實際營業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品種齊全,滿足顧客一次性購齊的零售業態。 根據商品結構,可以分為以經營食品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經營日用品為主的大型超市。
4.1.6倉儲會員店Warehouse Club
以會員制為基礎,實行儲銷一體、批零兼營,以提供有限服務和低價格商品為主要特征的零售業態。
4.1.7百貨店Department Store
在一個建筑物內,經營若干大類商品,實行統一管理,分區銷售,滿足顧客對時尚商品多樣化選擇需求的零售業態。
4.1.8 專業店Speciality Store
以專門經營某一大類商品為主的零售業態。
例如辦公用品專業店(Office Supply)、玩具專業店(Toy Stores)、家電專業店(Home Appliance)、藥品專業店(Drug Store)、服飾店(Apparel Shop)等。
4.1.9 專賣店Exclusive shop
以專門經營或被授權經營某一主要品牌商品為主的零售業態。
4.1.10家居建材商店 Home Center
以專門銷售建材、裝飾、家居用品為主的零售業態。
4.1.11購物中心Shopping Center/Shopping Mall
是指多種零售店鋪、服務設施集中在由企業有計劃地開發、管理、運營的一個建筑物內或一個區域內,向消費者提供綜合性服務的商業集合體。
4.1.11.1社區購物中心Community Shopping Center
是在城市的區域商業中心建立的,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內的購物中
4.1.11.2市區購物中心Regional Shopping Center
是在城市的商業中心建立的,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內的購物中心。
4.1.11.3城郊購物中心 Super-regional Shopping Center
是在城市的郊區建立的,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購物中心。
4.1.12廠家直銷中心Factory Outlets Center
由生產商直接設立或委托獨立經營者設立,專門經營本企業品牌商品,并且多個企業品牌的營業場所集中在一個區域的零售業態。
4.2 無店鋪零售 Non-store Selling
不通過店鋪銷售,由廠家或商家直接將商品遞送給消費者的零售業態。無店鋪零售業態分類和基本特點見表2。
4.2.1電視購物 Television Shopping
以電視作為向消費者進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取得訂單的零售業態。
4.2.2郵購 Mail Order
以郵寄商品目錄為主向消費者進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通過郵寄的方式將商品送達給消費者的零售業態。
4.2.3網上商店 Shop on Network
通過互聯網絡進行買賣活動的零售業態。
4.2.4自動售貨亭Vending Machine
通過售貨機進行商品售賣活動的零售業態。
4.2.5電話購物Tele-Shopping
主要通過電話完成銷售或購買活動的一種零售業態。
該內容于2008/9/1 10:21:39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