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是在聯洋家樂福做另時促銷的,2008年6月28日中午11-12點左右發生的。
她帶著公司里發的贈品往收銀線上進買場,先是問保安拿著東西往哪進買場的,足足問了5-6遍,那個保安像死人一樣不告訴她,她就往另外一個收銀通道走了進去,被剛剛那個保安抓住進了保安室,進去后沒說2句就把東西仍出門外,我朋友出去檢了想走了,有個保安站門口不讓出去的樣子,我女人心急之下手劃了一下碰到那個人的臉,然后就被抓進保安室里另一個保安沖上來2個耳光,等到她促銷公司里的領導來了,領導讓她寫一些不想寫的東西,就是這樣一個經過,我當時聽到這樣的一個事馬上過去,在過去路上他們打我電話說送來歡迎的,不是送錢來就不要來了,到了后公司領導這么對我說的,事情已經結束了,公司為你解決了,讓她拿出1千陪給公司,還有5千是陪給公司的個人精神損失。我不知道這5千是怎么出來的,說打的那個保安是樓面主管,腰扭傷還是腳摔壞了,今天剛剛上班。
請大家來幫幫我,該怎么解決是不是應該上電視說的跟清楚點,